城管執法要放棄“戰”的思維

時間:2012-09-21 15:24   來源:法制日報

  

  李宏宇/畫 

  9月19日上午,武漢武昌糧道街城管中隊20名城管隊員列隊站在店面門口,靠“圍觀不語”糾正轄區商戶出店經營行為。有經營戶稱這樣的眼神執法“太嚇人”,亦有商戶稱此種執法方式很有創意(9月20日《長江商報》)。 

  過去,我們對城管執法的印象幾乎與“暴力”等同,但近來城管執法創意頻出,“微笑執法”、“眼神執法”、“鐵桶陣執法”……似乎想用一種新型的執法形式,改變人們對城管執法根深蒂固的偏見。客觀地説,城管欲擺脫暴力執法形象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這些創意頻出的執法形式,本質上仍然是一種威懾式執法,是一種冷暴力,所起到的“溫柔”執法效果,也是基於人們對城管暴力原型的害怕,並不能從根本上扭轉人們對城管的印象。 

  執法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我們的執法真的需要如此多的創意嗎?這些創意執法就是最佳的執法方式嗎?恐怕未必。從執法對象的角度看,雖然避免了直接的暴力衝突,但內心對城管的形象可能根本沒變,對“違法”的認識也可能沒變,未來的矛盾衝突隱患依然存在。 

  “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屬性,執法的根本目的是對和諧秩序的追求。一個社會和諧秩序、法治秩序的形成,僅靠執法人員的努力是不夠的。 

  執法的目的,是為了不再執法。要達到不再執法的境界,就需要執法對象從內心理解法、接納法、尊重法,不發生違法行為。這就需要我們從兩個方面來反思當前的城管執法困境:一方面,是不是城管所有執法的依據都是合理的?都是以人為本的?要及時修改那些只顧城市“面子”的規定,將迫於生存壓力而上街擺攤的小販視為一個城市的天然存在並加以合理規劃;另一方面,城管的執法過程要人性化,要通過人性的溫度感化執法對象,讓執法對象對法律悅納、遵守。 

  可以説,只要城市管理的思維沒有從“城市管理”邁向“城市服務”,只要城管內心將執法對象視為對立的執法思路沒有根本轉變,任何貌似文明的創意執法方式,實際的作用都是十分有限的。城管要從根本上改變暴力執法的形象,根本的創意不在“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冷暴力上面,而在於拋棄“戰”的“官本位”執法思維,把心用到“為人民服務”上面,用到尊重和保障人權上面。 (郭文婧)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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