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去自如的,不一定是超人。
至少,銀行也會這種騰挪轉移的功夫。
鄭州市民王先生8月17日手機上突然連續接到394條進賬提醒短信。不到90分鐘,共進賬1700多萬元。18日上午,王先生起床一開手機,發現又收到近400條錢被“轉出”的短信,1700萬元又被轉走了。
一場人生起伏,王先生只收穫了800條垃圾短信……
銀行説了,這是系統出了故障,錢不是王先生的。既然這錢不是王先生的,那讓他吐出來也是正常的事,不正常的是,銀行憑什麼能擅自轉走王先生賬號裏的錢?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一個人要是填錯了數字,往陌生賬號裏轉錯了錢,哪怕只過去片刻的功夫,銀行也是會表示不能轉回、無能為力的,得用戶自己去找警方想辦法,走司法程式拿回來。這麼做雖然看起來有些不近情理,但卻是對的,因為一個人的私産神聖不可侵犯,錢進了別人的賬號,就有私産的性質,在證明這是別人的非法所得之前,這筆錢的歸屬受法律的神聖保護。
沒錯,這錢説到底的確不屬於王先生,但同樣也不是銀行想轉走就能轉走的,總得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式吧。錢在王先生的賬號裏,就得問問人家王先生同不同意讓你轉回,同意一切好辦,不同意,對不起,你就得走司法程式,哪怕王先生將錢取出來,花掉了,你也沒有權力干涉他,你所能做的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
來去自如的超人捍衛的是正義,來去自如的銀行捍衛的又是什麼?有了財富是要繳稅的,這種情況下,稅務部門找到府怎麼辦?突然來了一筆鉅款,被反洗錢部門盯上怎麼辦?銀行主不需要替受害方的王先生考慮一下?哪怕不用繳稅,突然給王先生造成了這麼大的困擾,好歹也需要給人家一個交代吧。錢不聲不響地收回了,那800條垃圾短信至少你得一併收回吧,收不回你就得給人家道歉,陪不是。
不要想當然地以為這是小事,就在前不久,某銀行也曾曝出類似的新聞:儲戶楊先生在銀行櫃檯取4.4萬元,銀行員工當晚結算時發現多給了楊先生400元,一時聯繫不上楊先生,就把他的賬號凍結了。為了400塊錢凍結了一個人的賬號,不是説離櫃概不負責嗎?怎麼到了銀行自己卻可以如此霸道?亂收費的事,群眾不滿銀行可以置之不理;國務院明令要求降低的刷卡手續費,銀行也能拖著不辦。如果銀行總是能這樣橫衝直撞,一意孤行的話,我們跟銀行打交道還有什麼安全感可言。
任何一項權利都是有邊界的,程式的正義是在保護每個人的權利,把賬號的保護權交給法律,而不是銀行,就是在保護每個人的私産,否則,又怎麼來約束銀行的行為?怎麼來約束公權力的行為?銀行今天可以以系統問題轉走王先生賬號裏的錢,明天就能以另一個理由轉走別人賬號裏的錢。那這個社會豈非亂了套了。這跟不經別人同意,不走法律程式就拆了人家的房子是一個道理,維護私權是一個社會良序運轉的基礎,不能保護私産的社會是流氓社會。(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