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湖南師範大學在校自考生易亮,徒手去接從7樓跳下的同學,人沒救成,自己被砸成重傷,致七級傷殘。開始時學校承擔了易亮6萬多元的醫藥費等,但之後再無説法。針對易亮家人提出的物質補償、精神獎勵、工作安置的要求,學校回應稱“不宣傳、不安置、不申報”。校方工作人員多次強調是“易亮自己犯傻”,並告誡易亮家長要是想多賠點錢就不要申報見義勇為,“這樣就可以是意外傷害得到保險公司的保險金”。近日,易亮與湖南師範大學對簿公堂。
易亮徒手接人的事跡比吳菊萍還早幾個月,但在湖南師大“三不原則”的制約下,此事到今年才引起關注。吳菊萍獲得了2011年感動中國人物獎,易亮則長期鮮為人知。在被媒體報道後,經家人多方奔走,直到今年5月31日,易亮才獲得“見義勇為”稱號。
學校要不要負責任、該負多大的責任,要不要賠償、得賠多少錢,這些是非既然上了法院,自有了斷。讓人覺得格外寒心的是,社會普遍承認吳菊萍是英雄,而跟吳菊萍有同樣英雄行為的易亮,卻被湖南師大冷藏了。三不原則中的“不安置”還好理解,但對易亮的見義勇為事跡“不宣傳、不申報”,卻是為何?有人分析,易亮營救的對象死了,學校如宣傳易亮就會“帶出泥”,導致“影響不好”。
以成敗論英雄是有根深蒂固的傳統的。旁觀者事後自然可以理性地分析,比如據某知名科普網站上的專家計算,一個從7樓落下來的人,體重若為60公斤,其墜地時的重力達上千公斤。在同學墜落的那一瞬間,是來不及計算的,也許是易亮無知,也許是同學之情使他明知不可能卻還是本能地伸出了手。不管怎麼説,那一瞬間的人性光輝是璀璨奪目的,而有些奇跡也是因此誕生的。雖然學校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説的“不是當兵的就不要去打仗”這句話不無道理,但事情已經發生了,你以“犯傻”給一個捨己救人的學生定位,實在“理性”得可怕。
見義勇為的學生“犯傻”的對面,湖南師大在此事的處理上顯然“聰明”得很。比如學校曾告訴易亮父親見義勇為材料已報上去三次了,可幾個月後易亮與媒體一起去有關辦理部門詢問此事時,卻被告知材料並未上交。又比如,讓易亮將病歷修改成路過樓下被砸傷,以此來騙取報銷意外傷害險。堂堂一座師範學府,自己瞞與騙不算,還手把手教學生欺騙,如此“聰明”,一分一厘都計算得很清楚,自然不肯為了弘揚某一種精神而在物質上有太多付出的了。
已經發生的事情,所謂“影響好”還是“影響不好”,往往涉及的並不是學校的生命力,而是官員的政績與利益。“聰明”的大學,恰恰缺了超越功利的“傻”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