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106間辦公室,還不超標?

時間:2012-08-16 15:30   來源:新京報

  將“超標建設”説成“超前建設”,遮蔽了其“違規”本質,還有自我拔高、美化之嫌。這般機巧的措辭,意在偽飾過失,敷衍民意。

  近日,有網友質疑陜西山陽縣公路段在編人員24人,但即將投入使用的新辦公樓辦公室卻多達106間。對此,公路段黨委書記稱,房子多是“超前建設”,且其建設、使用、招標通過了相關部門的綜合審批。(8月15日《華商報》)

  24個人,106間辦公室,其中的“奢侈”意味不言而喻。當地官員稱,房子多是“適度超前建設”。言下之意,“24:106”的比例,體現出建設的前瞻性,並無過度浪費。但這般機巧的措辭,更像是邏輯牽強的文字遊戲,意在偽飾過失,敷衍民意。

  在2009年1月出臺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中,就有明文規定,縣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直屬機關科級,每人使用面積9平方米;科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這也構成公眾的接受底線:不奢望“官不修衙”,可恪守基本規則,卻是可期的。而山陽的這幢辦公樓,顯然超出公眾的心理承受線。

  儘管確切而言,這幢辦公樓並非僅作“辦公”之用,還用於“路政大隊的職工宿舍及技術培訓等”,且使用者也不限于在編的24人,可在建設規模上,它依舊超出了基本標準。房間寬敞、大房間隔開、配備領導套間等,也無不流露出奢華的氣象。

  據了解,該辦公樓的建設、使用、招標,都走了正規的審批程式。但所謂“正規操作程式”,終究只是內部認可,在輿論場中,它的合理性照樣被質疑。輕易通過審批,或許恰恰説明預算太粗放、監管真空化,造成審批流於形式。

  在此情境下,“超前建設説”無疑是種動機粉飾和責任推卸。將“超標建設”説成“超前建設”,遮蔽了其“違規”本質,還有自我拔高、美化之嫌:聽起來,這幢奢華的辦公樓不但不鋪張,還體現了設計、決策時的長遠眼光。只不過,你認或不認,“違規”就擺在那,不離不棄。

  某些部門的“揮霍衝動”,監管部門的默許,若是無法被制衡,可以料想,超標辦公樓難以剎住車。當民意一再缺席,監督的挫敗感總在加劇,違規者卻巋然不動,那麼,亂象畫上句號只能遙遙無期。(佘宗明)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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