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國家發改委官員,謊稱能幫他人搞到電煤批文並採購電煤,為此收受對方給予的辦事好處費近百萬元。8月8日上午,大專文化的彭剛因詐騙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8月8日正義網)。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樂見騙子被繩之以法,但同時也要反思為何騙子假冒官員何以屢屢得逞而又屢禁不止,更要反思現象背後的深層矛盾和問題。
首先,資源的過度集中、權力的畸形分配,讓官員成為炙手可熱的結交對象。在不少人的潛意識裏,“官”代表著權力,能夠幫助其實現“發財夢”,因而不少人迷信和崇拜官員,尤其是中央“大官”。因此,很多人都自作聰明地抱上了“大樹”,不想錯過與“大官”結識的機會,總是試圖從“大官”那兒獲得不菲的“回報”,以致聰明反被聰明誤,最後成為詐騙者的獵物。
其次,“官員”的能量太大。只因官員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資源和審批權力,且對這些資源和權力的監控力度和範圍十分有限,官員的自由裁量權極大,為他們“權力尋租”預留了空間。有時候,當官的一句話就能讓人一夜暴富,一句話就能讓人官運亨通。長此以往,這樣的腐敗現象讓有關部門公信力下降,民眾只能寄希望於“潛規則”辦事,這就給騙子冒充官員行騙留下了足夠的空間。
最後,從根本上看,騙子之所以能矇混過關,騙得了“受害人”,和國家部委的資訊公開不充分有很大關係。據了解,目前,國家各部委機關很少能夠將自己的職能、機構設置和人員名單全部公佈,這就導致騙子有機可乘。試想,如果全面將官員的個人資訊公開的話,還會不會有人冒充呢?即使有人冒充,還會不會有人相信呢?
假冒官員是制度漏洞下的畸形産物,因此要杜絕冒充官員行騙的事情再次發生,筆者認為,一是繼續加大懲治腐敗力度,讓公權時時刻刻在陽光下運作,創造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二是完善相關制度,盡可能地公開官員尤其是中央官員的資訊,保證人民行使知情權。如此,則冒充官員的騙子可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