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醉死獲賠非真正“人文關懷”

時間:2012-06-27 10:42   來源:新京報

  有多少錢都換不回這位尹主任的生命,無論怎樣的“人文關懷”、經濟賠償,都不如沒有發生。

  3月15日,江西吉安市公路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尹飛宇因陪客醉酒當場死亡。據了解,吉安市公路局賠償給尹飛宇家屬75萬多元。吉安市公路局表示,尹飛宇並非在公務接待時喝酒致死,並表示75萬元是“局裏從人文關懷的角度上給予尹飛宇家屬一定的撫恤補助”。(6月26日《新法制報》)

  人文關懷是必須的,但不能是“事後諸葛亮”,等人陪酒醉死再去“關懷”是否晚了點?

  現在,酒充當行賄腐敗的“敲門磚”,擔當聯絡感情的“潤滑劑”。有人調侃道:酒杯一端,政策放寬;筷子一提,可以可以;酒滿飯停,不行也行;飯館酒醉,不對也對……在“喝酒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喝酒”的酒文化下,或許,醉死是盡職盡責的一種最高表達方式。酒杯是十足的“杯具”,醞釀出一杯實至名歸的“苦酒”。都知道是杯苦酒,但仍然會前赴後繼地“一飲而下”,這才是真正的“杯具”。

  “酒烈士”不是傳説。2009年12月,深圳市寶安區西鄉交警中隊警長陳錄生醉酒而亡,竟然被上報因公犧牲,甚至還要被評為烈士。河南省信陽市新縣人口計生委總支書記、主任郭世忠,于2008年2月27日淩晨酒後猝死。28日,該縣委發文追記郭世忠個人三等功,然而,有群眾爆料稱郭世忠是應酬飲酒過度死亡。

  有多少錢都換不回這位尹主任的生命,無論怎樣的“人文關懷”、經濟賠償,都不如沒有發生。

  其實,各地都有不同版本的禁酒令或戒酒令,但由於執行上不力,幾乎淪為“一紙制度”。對幹部的人文關懷當告別“酒氣”,可是在一些地方又談何容易。説到底,這也確實説明瞭“三公”經費進一步公開的必要。只要“三公”公開到公務接待的每一瓶酒,那麼,恐怕公務接待的酒風就會偃旗息鼓。人們又怎敢在公務接待上拼酒?如此,又怎會喝酒致死?這樣,“三公”公開其不也具有人文關懷的社會價值?(王旭東)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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