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跨韓江,連接小勝、潭江、砂田等鎮的廣東省豐順縣重點建設工程——潭江大橋,于2009年1月動工,原計劃2010年6月建成。但3年時間過去,在被五次推遲竣工期限後,大橋的主體工程仍未完成。2011年1月,該縣交通局發出《致潭江人民的一封信》,稱潭江大橋建設資金缺額達1200余萬,希望當地政府、鄉賢集資捐款。此信發出一年多,非但沒有收到一分錢捐款,反而惹來了當地百姓的非議。(見5月30日《南方農村報》)
前幾日,媒體曾爆出江蘇鹽城因修建鐵路財力緊張,向當地百姓借款近1.2億元,16年仍未還錢的新聞。如今,同樣是本該政府埋單建設的民生項目,卻直接升級為“募捐”。當地交通局的一位負責人稱“我們知道這麼做是違規操作,當初的打算是一邊建設,一邊募集資金。”而工程前期由於橋梁預製場選址不當,曾幾度重新選址返工,其間耗費工程款就達上百萬元。
按理説,潭江大橋連接多個村鎮,且是該縣重點建設工程,要花多少錢,錢從哪來,具體怎麼用,工期要多久,這些明細的預算和規劃,政府在籌建之初總該有個計劃,可怎麼一下子會有1200余萬元的資金短缺?是一不小心把攤子搞得太大?還是籌劃之初就有意留個缺口,借機揩鄉賢的油?而對於如何保障鄉賢捐款使用的透明性,當地有關部門表示,捐款可能先轉到民政部門的專門賬戶,再由其分配。
在沒有充分資金和技術準備的情況下,相關部門頭腦發熱,抱著“建著看、看著建,出了問題隨機應變”的心理大幹蠻幹——沒有錢,自有人會送上前;沒有料,有人給我們造。仗著建橋一事是惠及當地百姓的好事,就如此大開口伸手要錢,力圖把橋梁建設變成名正言順的公益項目。可橋梁建設畢竟不是過家家的遊戲,相關部門怎麼能想當然地為民眾做主?
當曾經的樂觀與魄力遭遇分文未捐的冷遇,想必相關部門也該好好清醒清醒了。“零募捐”既關乎資金,也關乎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