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稅收增長的“高速低質”

時間:2011-03-04 15:40   來源:中國青年報

  在中國,GDP的增長比拼,不知從什麼時候起變成了一種稅收增長之爭。最生動的畫面是:每年最後一個季度,有的基層稅務局局長經常會接到市長或縣長的電話:“今年稅收任務完成得怎麼樣?一定要完成!”當情況有些不妙,任務完成有難度時,有的市長或縣長們就會到稅務局“慰問”,督促其按時完成既定的任務,有時候甚至還會親自去“視察”當地的某些大企業,要求其“為城市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不可否認,經濟要發展,稅收必然會增長。因為稅收增長是經濟增長的自然反映。但讓筆者很不理解的是,有很多城市卻偏偏要通過稅收的增長去“反證”經濟的增長!

  一般情況下,不應該通過上述人為手段促使稅收增長,因為這有違經濟規律——過多地人為干預,會影響市場對資源的基礎配置作用,並容易滋生腐敗,惡化稅收執法環境,降低政府公信力。但是,為了實現稅收的戰略性增長,各級政府和稅務部門卻完全應該多花些心思,多下點力氣。

  什麼是稅收的戰略性增長?簡單地説,就是為實現國家宏觀戰略目標而人為採取的稅收增長措施。更進一步講,就是要通過稅法的完善、稅收增長點的調整及稅收徵管方式的改變,使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得到更好發揮,使國家稅收法制環境更加優化,使國家的稅收利益得到更好維護,並通過國家稅收利益的更好實現,直接或間接地促進國家核心戰略的實現。

  推動稅收的戰略性增長有很多措施,最基礎、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保證稅收增長的真實性和高品質。換句話説,就是要保證稅收增長是經濟發展的自然結果。而且隨著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稅收增長的結構也要隨之改變,新增加的部分主要來自戰略性新興産業。

  但遺憾的是,我國稅收增長很缺乏戰略性。其中,稅收增長的“高速低質”現象就是一個典型的方面。根據2011年2月財政部公佈的數據,2010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7320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3%,同比增收1368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速加快了13.2個百分點。然而,稅收增長的“高速度”背後,“低品質”的問題十分嚴重。

  收入分配差距較大,是稅收增長“低品質”的首要表現。一般來説,經濟增長意味著稅收增長,稅收增長意味著政府的財力增加,政府財力增加意味著全社會成員都能分享到更多的公共福利。但是,當今我國各階層的分配格局中,少數人聚斂了大部分財富,先富起來的遲遲沒有帶動後來人致富。背後的原因有很多,但稅收增長未能使大多數民眾充分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

  具體表現在:糧、油、電、氣等生活必需品交易過程中的高額增值稅負最終都被消費者負擔;個人所得稅無法有效調節高低收入者間的收入差距,中低收入階層反而成了繳納個稅的“主力軍”等等。

  從收入分配的角度分析,如果稅收增長的結構是合理的,那麼必然和納稅人的收入結構正相關,即稅收的新增部分中,高收入者的貢獻要多於中低收入者,而且稅收制度的整體安排還要促使更多的中低收入者逐步轉變為高收入者。否則,經濟發展必然缺乏足夠的活力,貧富差距拉大而引發的各種社會矛盾還會成為經濟發展的阻力。

  稅收增長“低品質”,也表現在産業結構的低級化。我國製造業企業,很多依靠密集的物質投入和低價格來獲得市場,生産工藝較為落後,與跨國公司的技術創新能力具有全方位和深層次的差距。有些“山寨”企業還生産一些“假冒偽劣”産品,“毒奶粉”、“吊白塊”等不時出來展示一下自己的“新形象”……這種低級的生産方式造成濫用資源以及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問題,既損害了公共利益,也給人民群眾的健康造成極大的威脅。即使這些生産企業貢獻了大量稅收,但從整個國家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慮,這種短期的、有限的稅收一點兒也不值得貪戀!

  稅收增長的“低品質”還表現在社會投機行為的氾濫。當前我國城市化進程中,掀起了新一輪的房地産熱。房地産開發開始從“一線”城市轉戰“二線”甚至“三線”城市。筆者老家在魯西南的一個普通縣城,春節回家後發現,到處大拆大建、舊村改造,房價已經飆升至4000元/平方米以上。從各大媒體的相關報道來看,其他地區也是如此。狂熱的房地産已經引起了“全民炒房”熱,因為炒房比實業投資來錢快”,根本無心去經營實業,更不要提自主創新。我國的房地産投機氾濫已經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甚至是國家綜合競爭力的一個“絆腳石”。由此帶來鉅額稅收,但其背後的泡沫風險也很大。一旦泡沫破滅,銳減的稅收將使政府的財政開支立刻捉襟見肘。

  稅收增長的“低品質”還表現在稅收徵管上。當前,大家都在關注稅制改革中各個稅種究竟會發生什麼變動,很少有人關心我國的稅收徵管成本。中新網的有關數據顯示,美國徵稅費用大約佔稅收總額的0.58%,日本是1.13%。對於我國的同類指標,很多學者説法不一。有些人説是6%,有些人説是8%,但無論什麼觀點,我國的徵稅成本佔稅收總額的比例的確是較高的。

  同時,某些地方政府干擾稅收執法,讓稅務機關“有法難依”。有的地方提前兩三個月便完成了本年稅收任務;有些地方甚至將上一年的稅收上繳國庫後,想方設法“套”出來,和當年的稅收一起再入一次國庫,以應對上一級政府的GDP考核……稅收徵管不嚴格,人為“調劑”稅收增長額,這樣的增長無異於畫出來的餅,現在感覺飽了,真正到餓的時候又該怎麼辦呢?

  總之,對於我們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説,需要稅收增長,但更需要稅收的戰略性增長。(吳半畝)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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