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長子”的社會責任如何與其性質相匹配

時間:2010-09-30 09:52   來源:《中國青年報》

  最近幾年來,無論是地震、雪災、大旱救援,還是糧食供應穩定國內價格、石油保障、進行社會捐助等工作中,作為“中字頭”的中央企業都在履行著自身的社會職責。但“與民爭利”、“央企履行社會責任只是捐款捐物”、“央企所捐款項來自原本就應該上繳的紅利”等質疑還是向央企襲來。(《中國經濟週刊》9月28日)

  作為“人民的企業”和“共和國長子”的央企,一直以來在公共輿論中維持著一幅灰頭土臉的慘澹形象,無疑是一件耐人尋味的事情。央企或有自己的一套説辭,但持續而浩蕩的民意,顯然更有可能揭示關於央企社會責任感的真相:央企的確做了一些公益事業,但這與其企業性質、市場地位和盈利能力相比委實不足挂齒,央企的社會責任感距離社會大眾的期許仍然有相當的距離。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期望值也就越大。而期望值的巨大落差,迅速招致了抱怨和憤怒,諸如“央企履行社會責任只是捐款捐物”、“央企所捐款項來自於原本就應該上繳的紅利”等質疑的聲音,或許有其主觀臆斷和宣泄情緒的一面,但作為民意的一部分,甚或很大一部分,其價值在於警示央企:其不符民意熱望的社會責任感已經開始反噬自身,導致了一種奇特的景觀,即央企的公益行為甚至成為了民意質疑、諷刺央企的“把柄”。

  民眾對央企社會責任普遍的負面評價,筆者相信,也不僅僅是因為央企吝于慈善和公益事業,很大程度上可能更是緣于央企在自身運營過程中的諸多制度性病灶。盡人皆知,壟斷現在差不多已經成為了央企的原罪,借助政策性的庇護,央企獨霸了國民經濟的眾多要害部門,排斥了競爭,隔絕了民資,幾乎是口含天憲,説一不二,予取予求,如果這種壟斷果真能促進公民福祉倒也情有可原,可事實恰恰相反,壟斷經營的央企不出意料地顯示出“利維坦”的一面:排斥異己,效率低下,性情傲慢,與民爭利,等等。

  一個具有強烈“與民爭利”傾向的央企,很難獲得民眾的好感。哪怕它做了一些慈善和公益事業,也不足以平復民眾心中的怒氣,更何況它做得未免也實在太少。就以地産央企為例,近日媒體報道了地産央企“有錢拿地”而“沒錢建保障房”的事實。據《華夏時報》報道,目前投入保障房建設的央企僅有中冶集團一家,由央企在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積不到全國的10%。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央企今年以來在土地市場上斬獲頗豐,拿地資金超過了700億元。

  一面是財大氣粗地在房地産市場上屢屢稱王,一面卻是在保障房領域的極度吝嗇,至少是地産界的央企,還紅口白牙地奢談什麼社會責任?推而廣之,號稱“亞洲最賺錢企業”的中石油,與中石油加起來利潤總和超過民企500強的中移動,雄踞全球市值最大銀行排行榜前三名的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等等享譽全球的明星央企們,拿得出與自己的盈利能力相匹配的社會責任報告嗎?

  央企實在不能責備民眾的怪罪,也不要有什麼委屈心理,什麼時候不再與民爭利,什麼時候能夠大公至誠,什麼時候就是央企真正擔負起社會責任的時候,也只有此時的捐款捐物,才富有公益誠意和道德含量。

編輯: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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