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的地方將“孝敬父母”、“忠於配偶”等納入幹部考核內容,得到了幹部群眾的廣泛贊同和支援。這是落實“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的有益探索,是評價使用幹部的一種道德導向。
然而,也有人對此不以為然,認為當今人們更關心的是官員的公德而不是私德,考核幹部家庭道德是“小題大做”、“抓小放大”,是舍本逐末、不知今夕何年的“政治作秀”。這些説法,看似振振有詞,實則是腐敗分子求之不得的論調。
尊老愛幼、夫妻和睦、鄰里團結,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對為官從政者最基本的道德要求。陶行知先生説過:“私德為立身之本,公德為服務社會和國家之本,私德不講究的人,每每是妨害公德的人。”確實,私德連著公德,“家德”折射“官德”。一個不能清白為人者,何以清白為官?一個不能善待父母者,何以善待百姓?一個對家庭缺乏道德責任感的人,怎麼能指望他對國家履責、對社會負責、對人民盡責?事實也表明,許多幹部的墮落沉淪就是從家庭道德缺失開始的。近年來查處的貪污腐敗分子,十有八九都存在養“情人”、包“二奶”等問題。千里之堤,潰于蟻穴;不堵蟻穴,何以固堤。所以,強化對幹部家庭道德的考核,絕不是什麼“小題大做”,而是加強對幹部監督的有效措施,也是對幹部的一種關心愛護。
國以家為基,家以和為貴。恩愛和睦、幸福和諧的家庭,是人生旅途的溫馨驛站,是事業進步的堅實後盾。各級領導幹部作為黨執政的骨幹,要帶頭弘揚家庭美德,以良好的道德風尚和人格力量為群眾當好表率,以家庭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努力做一個組織和群眾信賴的人、一個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一個親屬子女可以引以為榮的人、一個回顧人生能夠問心無愧的人!(仲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