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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規則、觀賽禮儀

2008-07-31 17:59     來源:新浪網     編輯:鐘寶華

  比賽規則

 

  柔道禁止擊打,不許用頭、肘、膝頂撞對方。除了肘關節外,不許對其他關節使用反關節的動作。不許抓頭髮和生殖器。任何可能傷害對方頸椎或脊椎的動作均被禁止。運動員有犯規行為或是踏出比賽區,根據情節輕重受到“指導”、“注意”、“警告”、“取消該場比賽資格”的處罰。運動員在一場比賽中,受到兩次警告,就取消該場比賽資格,判對方獲勝。

  男子比賽時間為5分鐘,女子為4分鐘。比賽設3名裁判員,主裁判在場上組織運動員進行比賽,並評定技術,宣佈勝負。相對兩角各有一名裁判,評定分數和運動員在場上的表現。

  有四種分數:

  一本:站立時使用技術有速度、有力量地把對方摔成大部分的肩背著地;把對方的背固定在墊子上達30秒;逼迫對方的肘關節或勒絞對方頸部使之拍墊子認輸;對方受到取消該場比賽資格的處罰;均得一本。運動員得一本後,比賽即結束,獲得“一本勝利”。

  有技(半分):站立時使用的技術未完全成功,不夠判為“一本”,把對方的背固定在墊子上的時間在25秒以上,但不到30秒;對方運動員受到1次警告;均判得有技。運動員在一場比賽中獲得兩個有技,比賽即結束,算獲得勝利。

  有效(yoko):站立時使用的技術只有部分成功,不夠判為“有技”;把對方的背固定在墊子上的時間在20秒以上,不到25秒;對方受到1次“注意”的處罰;均得有效。

 

  效果(koka):站立時使用的技術未成功,但有一定速度或力量,僅使對方的體側、胸腹、臀部著地;把對方的背固定在墊子上的時間在10秒以上,不到20秒;對方受到1次“指導”的處罰;均得效果。

  一場比賽中未得一本時,則依次按有技、有效、效果的多少評定勝負。如果雙方得分相等,則根據比賽的風格、進攻次數來判定勝負或平局。

  犯規:

  運動員有犯規行為或是超出比賽區,根據情節輕重受到“指導”(koka)、“注意”(yoko)、“警告”(半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一本犯規)的處罰。運動員在一場比賽中,受到兩次警告,就取消該場比賽資格,判對方獲勝。最為嚴重的犯規是一本犯規,但在判罰前,裁判需與邊裁商定。

  不可擊打對方,不可用頭、肘、膝頂撞對方,不可抓對方頭髮及下部。用手、腳、腿或胳膊擊打對手的臉部是絕對不允許的。除了肘關節外,不許對其他關節使用反關節的動作。任何可能傷害對方頸椎或脊椎的動作均被禁止。此外,在比賽中防守過度,被對手推擠出比賽區域或故意躲避對手,給對手造成危險都屬於犯規。

  超出比賽區域指的是柔道選手身體的任何部分超出了比賽區域。如果參賽一方將另一方摔出,而本身由於失去重心而跌出場外,則按照被摔選手的落地時間來判斷其是否犯規:被摔選手若先著地,則不算犯規,反之,算犯規。在比賽中被對手用合乎規則的動作摔出場外則不屬犯規。

  觀賽禮儀

  柔道是一項極為講求禮節的項目,飽含著東方人的禮節與秩序。競賽規則中對參賽的隊員及裁判員的禮節有著明文的規定。作為觀眾,要文明觀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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