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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奧運會文字和攝影記者分配規定

2008-07-30 15:11     來源:中國網     編輯:賀晨曦

為向國際媒體提供高水準的服務,國際奧會規定了嚴格的配額。對於北京2008奧林匹克運動會,國際奧會規定的文字和攝影記者的配額為5600名,與2004雅典和2000雪梨奧林匹克運動會持平。轉播商合同已明確了持權轉播商的註冊配額,其中北京奧林匹克轉播有限公司(BOB)的註冊配額為4000名,持權轉播商(RHBs)為12000個名額。

北京奧組委將依據國際奧會的政策和程式開展媒體註冊工作。

代碼 類別描述
E 新聞記者:隸屬於某國際通訊社、國家通訊社、綜合日報、體育日報、體育雜誌或體育網站的記者,編輯、編輯、圖片編輯或是根據合同聘用的期刊或自由撰稿人。
Es 專項體育記者:符合上述E類人員標準,專門報道奧運會某一特定體育項目的文字記者。
EP 攝影師:符合上述E類人員標準的攝影記者。
EPs 專項攝影記者:符合上述E類人員標準,專門報道奧運會某一特定體育項目的攝影記者。
ET 技術人員: 符合上述E類人員標準的技術人員。
EC 支援人員: 支援人員(辦公助理,秘書,口譯員,司機和資訊員),只允許出入MPC;受雇于在MPC裏租用了辦公室的新聞媒體、報紙/雜誌和NOCs的工作人員 。
ENR 非持權轉播商:未獲得轉播權的廣播和/或電視實體/機構成員。ENR註冊只由IOC控制。
Ex 當地媒體:對於北京2008年奧運會,Ex專指只能進入協辦城市指定場館(4區)採訪運動項目(足球、帆船或馬術)的記者,無權進入包括MPC在內的北京地區任何體育場館。
Epx 當地攝影記者:對於北京2008年奧運會,Epx專指只能進入協辦城市指定場館(4區)採訪運動項目(足球、帆船或馬術)的攝影記者,無權進入包括MPC在內的北京地區任何體育場館。


 

國家/地區奧委會(NOCs)的作用

國家/地區奧委會在媒體註冊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負責向其境內的新聞機構分配國際奧會規定的文字和攝影記者註冊名額。

國家/地區奧委會負責按其名額分配表向其境內媒體發放、收集和返還註冊表。

兩階段註冊程式

北京2008奧林匹克運動會採用兩階段註冊程式,即媒體按數量註冊程式和媒體按姓名註冊程式。

從2007年3月1日(賽前17個月)起,註冊程式正式開始實施。北京奧組委開始向NOCs和註冊媒體機構發放媒體按數量註冊表、媒體按數量註冊指南,同時寄出媒體住宿指南、媒體收費卡指南、媒體貨運指南和媒體運作資訊。NOCs向北京奧組委返回媒體按數量註冊表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6月15日。

從2007年11月1日(賽前9個月)起,北京奧組委將開始啟動按姓名註冊程式,此時將向NOCs和註冊媒體機構發放媒體按姓名註冊表。NOCs和註冊媒體機構向北京奧組委回寄媒體按姓名註冊申請表的截止日期為2008年2月29日。

從2008年5月起,北京奧組委註冊中心將開始向NOCs發放未激活的奧林匹克身份註冊卡,隨後NOCs將其發放給註冊的媒體機構。2008年7月8日,未激活的奧林匹克身份註冊卡將可作為進入中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多次簽證。

網站/新媒體或其他媒介的名額將包括在NOC的名額中。

國際奧會將直接分配非持權轉播商(ENR)的名額,ENR申請表可在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6月間登陸www.olympic.org/accred2008獲得。擬申請非持權轉播商名額的機構可在有效期內向國際奧會申請註冊,逾期申請將不予考慮。

申請方式

北京奧組委提供三種申請註冊方式,NOCs可任意選擇其中一種:

列印的紙質表格

線上電子申請表格 (e-ACR);

離線申請表格(Microsoft Excel format)

註冊卡激活中心

北京奧組委將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設立註冊卡激活中心,所有類別的奧林匹克註冊卡均可在此激活。

北京將設立6個註冊卡激活中心包括位於MPC和IBC附近專為文字、攝影媒體和持權廣播商服務的媒體註冊中心。在6個協辦城市中,香港將建立4處註冊中心,青島建立1處,足球預賽城市各建1處。

北京地區的31個比賽場館中將設立23個奧運會場館註冊辦公室,其中15個在殘奧會期間依然提供服務。場館註冊辦公室主要為奧林匹克大家庭成員和工作人員辦理激活和一日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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