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網6月6日電 法官秉公執法在第一時間查封了臺商被私自轉賣的48個集裝箱貨物。昨日下午,臺灣集盛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蘇百煌專程從臺灣乘飛機到浙江省寧波市,給寧波海事法院送來一面題有“公正明快、法暖兩岸”字樣的錦旗,感謝該院法官。此舉,在兩岸通航以來還屬首例。
48箱貨物寧波港被轉賣
2008年11月,臺灣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買方向賣方奧地利CITCO商品貿易有限公司購賣了1200噸已內酰胺,貨物總價值1362000美元。該貨物先由賣方向Safe Arrival Shipping Co.Ltd公司訂艙出運,後由Magistral Container Lines(Overseas)Limited作為承運人簽發三份共計48個集裝箱的貨物提單,之後再將貨物裝載于S.Dragon輪上,約定從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運至臺灣基隆港。
由於該輪註冊船東聲稱租家即承運人欠其與本案無關的費用為由,拒絕貨輪到卸貨港臺灣港卸貨,而擅自將所運貨物卸至寧波港。入境後,又私自重新簽發了新提單,並將所載貨物全部賣給了本案外的另一個貨主。
得知自己的貨物被私自轉賣給他人後,臺灣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在貨款已支付的情況下,提單上的貨物闋在寧波港被人提取,已嚴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於是,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臺灣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今年2月4日向寧波海事法院提出訴前財産保全申請,請求法院扣押正在被非法提取的48個集裝箱的貨物。
緊急追貨,大陸法官秉公執法
由於事態非常緊急,如果不能及時採取措施,損失將會進一步擴大。法官考慮到維護臺灣同胞的合法權益事關重大,在當事人申請並提供相關擔保後,辦案法官在第一時間完成相關法律文書後,便連夜趕去寧波鎮海港現場,但仍然有20個集裝箱的貨物已被提走。在查封了剩餘28個集裝箱的貨物後,經多方努力搜尋,此前已被提取的20個集裝箱貨物也在寧波某進出口公司貨運倉庫內被追回,並當場進行了查封。
2009年2月19日,臺灣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海運欺詐為由,將賣方、承運方、船東作為被告訴至寧波海事法院。由於原被告雙方都有儘快友好解決本案的意願,在法官的一再斡旋下,雙方終於達成和解協議。為減少臺商停滯在寧波的貨物再次轉運所帶來的麻煩,該法院還協助寧波某進出口公司幫臺商的貨物找到買家,至此,一起錯綜複雜的連環案才得以圓滿解決。
2009年3月23日,臺灣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寧波海事法院申請撤訴。該公司董事長葉守淳回到臺灣後,立即向寧波海事法院寄來一封感謝信,在信中對該院法官秉公執法、積極熱情的態度表達誠摯的謝忱,並讚頌大陸法官真心為民謀福祉,堪稱居功厥偉。事後,總經理蘇百煌還感到謝意未盡,又專程坐飛機飛往寧波,為該院送上錦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