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辦結涉臺案件和兩岸司法互助案件均佔大陸四成
中新社福州1月7日電(林玲)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7日披露,2015年,福建法院依法促進對臺深度融合,共辦結涉臺案件2262件、兩岸司法互助案件3788件,均佔大陸法院涉臺案件總數的四成。
當天,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外公佈2015年福建法院涉臺案件的審判情況。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稱,近年來,福建法院在涉臺審判工作方面初見成效,在大陸率先聘任臺籍陪審員、調解員,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在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方面,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和龍海市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臺胞陪審員試點單位,2015年分別新增臺胞陪審員17名和15名。
目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和9個中級人民法院均設立包括審理涉臺案件在內的民事審判庭,廈門海事法院成立大陸首個涉臺海事審判庭,漳州、廈門等地的17個法院先後設立獨立建制的涉臺案件審判庭,48個基層法院設立專門的涉臺案件合議庭。
此外,廈門海滄區人民法院成立涉臺案件專門法庭,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泉州臺商投資區專門設立涉臺案件巡迴法庭,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涵江區人民法院江口法庭管轄各類涉臺案件。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透露,福建還積極探索拓寬臺胞有序參與涉臺審判工作渠道,聘任在閩投資興業、在臺胞中享有較高威信和影響力的臺胞擔任涉臺案件調解員;積極推進與高校共建臺灣地區法律查明綜合平臺,創新完善臺籍被告人緩刑適用工作機制,並第二次入臺成功舉辦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
在當天的發佈會上,2015年福建省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十大舉措的評選結果也新鮮出爐,包括服務保障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防範和糾正冤假錯案、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等。該新聞發言人表示,下一步,福建法院仍會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讓民眾更加了解、理解、信任、支援司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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