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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研究中心落戶深圳

2015年09月29日 11:00:00來源:法制日報

  9月20日,中國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研究基地和最高人民法院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基地落戶深圳前海。這標誌著國內主要法律查明機構將致力於打造實務部門與研究部門互動合作的法律平臺,推動適用於全國的法律查明機制,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倡議。

  深圳前海既是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也是全國唯一批復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示範區,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支點。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簡稱《前海條例》)明確要求,鼓勵深港合作建立法律查明機制,為前海合作區商事活動提供境外法律的查明服務。深圳市第六次黨代會進一步提出,完善涉外法規體系,加強涉外法律服務,積極推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法律資源庫建設,建立完善國際法律查明機制。

  中國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研究中心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法學會和國家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共同支援設立,匯聚了中國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深圳市藍海現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等國家頂尖的法律專家資源。該研究中心將建設法律查明的資訊平臺,形成法律查明的大數據,並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庫以及中外案例庫等,保護港澳臺及域外當事人權益,提升中國司法國際公信力,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

  作為研究中心的有力支撐,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分別在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和藍海法律服務中心建立了查明基地。

  被賦予“中國司法改革樣本”任務的前海法院除負責管轄前海區域內的第一審民商事、行政和執行案件外,還集中管轄深圳市轄區應由其他基層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對法律查明與適用研究方面進行了較早探索。目前,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已出臺《域外法查明辦法》,對查明途徑和程式、當事人權利義務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對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審理産生了積極的影響。據透露,該院還起草了《關於認定民商事關係涉港因素的裁判指引》,將於近期發佈實施,或將對域外法律適用研究産生極大推動作用。

  深圳市藍海現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成立於2014年2月,是深圳市司法局支援設立的非營利性民間運營機構,也是中國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研究中心的授牌單位。藍海法律服務中心在深圳市司法局的指導下,通過特區立法《前海條例》規定搭建法律查明機制,為營造良好的深港合作法治環境服務。該中心於2014年5月21日在廣泛聽取高校和司法機關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反覆與域外法律合作機構論證、磋商,形成了操作性較強的《法律查明規則》。目前,藍海法律服務中心查明和諮詢的法律已覆蓋了香港、美國、瑞士等國家和地區。

  據深圳市藍海現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執行理事長肖璟翊介紹,該中心服務對象既包括了傳統的訴訟或仲裁當事人,也包括需要學習借鑒域外法律經驗的政府部門、跨境投資企業等。以查明港澳法律為主要特色,同時為適應深圳國際化城市的定位,查明範圍也延伸至其他域外法律。

  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表示,該局支援設立藍海法律服務中心,就是為了創新司法管理和服務機制,進一步做好法律服務工作。今後,藍海法律服務中心不僅要為當事人服務,也要為司法機關、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及企業服務,為深圳的創客公司走出去服務。

[責任編輯: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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