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胞下月起來往大陸無需簽注 規定實行23年廢止
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臺胞想要來大陸,説走就能走!昨日,據公安部消息,7月1日起,公安機關實施取消臺胞簽注政策,臺胞持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無需辦理簽注。
簽注規定實行23年廢止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61號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決定》。《決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這次修改最大的亮點是取消了臺胞來往大陸簽注制度。
為此,公安部昨日發佈消息,自2015年7月1日起,臺灣居民無需辦理簽注,持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可經開放口岸出入境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而取消臺胞簽注政策實施後,臺胞持有效的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具備自助查驗條件的口岸邊檢機關備案後,可實現自助通關。
1992年實施的《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規定,“對批准來大陸的臺灣居民,由國家主管機關簽發或者簽注旅行證件”。而此次修訂,刪除了涉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辦理簽注及簽注簽發管理相關規定,明確了臺胞持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可經開放口岸出入境大陸,無需辦理簽注。
年內實現臺胞證電子化
目前,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分為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臺胞證和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臺胞證兩類。而根據規定,取消臺胞簽注後,持有5年多次出入境有效臺胞證的臺灣居民可在所持證件有效期內多次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留、居留。持有三個月一次入出境有效臺胞證的臺灣居民可一次入出境大陸並在3個月有效期內停留。
此外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透露,為進一步提高臺胞證安全性和便利性,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正在籌備對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臺胞證的電子化升級改版工作,年內將實施電子臺胞證。
回應
國臺辦:新政策很到位
昨日,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實施免簽注政策是為了促進交流,方便臺胞,維護臺胞的利益。
“這些年來,我們一直在促進簡化臺胞來大陸的手續,包括減免簽注費用,增加落地口岸,臺胞證‘一人一號、終身不變’”馬曉光表示,“新出臺政策做得很到位,採取這一政策是為了促進交流,方便臺胞,這是維護臺胞的利益,”馬曉光表示,出臺這一舉措,展現了大陸方面關心廣大臺灣同胞,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的真誠理念和服務宗旨,這一舉措的實施,將為兩岸交流交往提供更大的便利,促進兩岸同胞越走越近、越走越親。
對於臺灣地區是否會出臺相關措施便利大陸游客,18日,“臺旅會”北京辦事處副組長林蔚表示,目前,他還沒有收到有關這方面政策的通知。新京報記者 王曉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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