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十二屆“海峽法學論壇”在福建平潭隆重舉行,來自兩岸四地的法學界、法律界百餘名專家、學者和法律實務工作者齊聚一堂,共同探討生態法治問題。與會代表圍繞“生態文明與法治保障”這個主題,就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關係、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兩岸生態環境司法保障機制、兩岸環境保護法律制度比較等四個子議題展開熱烈研討。
兩岸和平發展迎來新契機
2014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迎來新契機,有了新突破:“兩岸一家親”的新理念,將兩岸發展納入中華民族復興圓夢的偉大進程;兩岸高層級主管官員互訪,開啟兩岸交流新模式,實現了65年來兩岸關係的重要突破。
“海峽法學論壇”自2003年第一次舉辦以來已走過十二年的發展歷程。論壇的優勢在對臺,致力於兩岸交流交往,服務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論壇始終堅持和延續的宗旨。國臺辦法規局局長張萬明表示,“海峽法學論壇”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兩岸法學交流的重要平臺之一,臺灣與福建只有一海相隔,自兩岸三通以來,兩岸往來交通便利,希望福建利用自身地理等優勢,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來自臺灣的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是本屆論壇的主辦方之一,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主任許惠峰教授已多次參與“海峽法學論壇”。他説,“海峽法學論壇”有力地促進了兩岸法學界的交流,産生了良好的效果。
生態文明合作促兩岸和平發展
當前,中國大陸已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強調要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健全完善各項環境保護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同時,由於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凸顯,近年來公眾對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的要求愈發迫切,生態環境治理問題已成為社會十分關注的熱點問題。加強生態文明法治保障理論研究,共同尋求環境難題的破解之道,為制度創新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撐,已成為法學研究的一項緊迫任務。
在這方面,臺灣、香港和澳門尤其是臺灣已經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無論是先進的生態理念、環保制度,還是生態環境治理的運作模式都將為大陸完善生態環境法治提供有益的借鑒。
臺灣環境法體系包括環境基本法、環境影響評估法、行政程式法、各種污染防治體系相關法律、各種國土規劃與管理法制、各種資源與能源利用法制、行政訴訟法及其他相關民事救濟可能的法制,如環境侵權等。臺灣環境立法歷經數十年,其中環境基本法的制定更是經歷了30餘年,其中體現的環保理念要優於大陸。比如“永續發展”原則,該原則與當前大陸所指的“可持續性發展”具有相同的含義,但是臺灣在1988年制定《環境基本法》草案時就已經提出;再比如“環境保護優先”原則,根據臺灣《環境基本法》,如果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影響或危害之時,應以保護環境優先。發展與環保的衝突,在大陸是經常困擾一些地方政府的難題,臺灣地區立法明確在處理此類事件時,應犧牲發展以保護環境。這體現的是代際公平,著眼點是後代的利益。
除了《環境基本法》外,臺灣地區于2010年5月還頒布了《環境教育法》。該法以推動環境教育,促進公民了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為目的,對環境教育政策、環境教育辦理機關的權責和環境教育推動及獎勵等作了專門規定。這對於提高廣大公民的環保意識,增強決策者們保護環境與建設環境的素質與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發揮生態與對臺優勢
早在2001年,時任福建省省長的習近平總書記就前瞻性地提出了生態省建設構想。2002年,福建被批准為全國首批生態省建設試點省份。今年3月,國務院正式印發《關於支援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的若干意見》,福建省被確定為大陸首個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福建省對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工作十分重視,現行有效的關於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有33件,涉及生態文明、環境保護、海洋環境保護、土地利用、森林保護、物種資源保護、水土流失治理、自然區保護、防災減災等領域。
福建的生態環境司法保障也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祝昌霖介紹,2007年“國家級生態示範區”落戶福建柘榮,柘榮法院在省法院指導下于2008年5月成立生態環境合議庭,于2009年7月成立生態環境審判庭。此後,漳州、龍岩、泉州、三明、南平等地法院,陸續成立專門的生態資源審判機構,集中審理涉及森林、環保、礦産、水土資源和大氣、土地、水資源污染等與生態環境緊密聯繫的刑事、民事各類案件和森林、環保等行政訴訟和非訴執行案件。2014年4月,福建高院率先在全國成立省級高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對於福建在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績,與會代表們均表示讚許,希望未來在環保和司法方面能有更多的交流與合作。
平潭建設令臺灣學者震驚
19日上午,與會代表參觀了平潭綜合實驗區,感受“兩岸同胞共同家園”的建設成果。與會代表們參觀了平潭的管委會、海關、碼頭及臺灣免稅商品購物區,對平潭過去三年多的建設表示震驚,並展現了極大的興趣。
今年7月15日,平潭綜合實驗區正式封關運作,平潭綜合實驗區成為全國區域最大的特殊監管區域。7月27日,福建省委、省政府發佈《關於深化對臺交流合作推動平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意見》,平潭發展再上新臺階,迎來了新的機遇。
在本屆論壇上,臺灣專家學者們從不同的角度,對平潭綜合實驗區生態保護法律問題,提出了卓有見地的思考和積極的對策建議,更有針對性地幫助平潭解決生態文明建設和對臺交流合作中的具體問題。□本報記者汪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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