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地方  >   文化交流與合作

兩岸教育交流“厚積”欲“薄發”

2014年07月29日 10:53:54  來源:新華網
字號:    

  新華網南寧10月27日電(記者 趙博 管浩)“兩岸教育交流在學歷採認、互招學生、學術交流等領域均取得初步成果,但也遭遇許多瓶頸。因此,商簽教育交流合作協議、促進兩岸教育發展成為很多人共同的願望。”臺灣佛光大學校長楊朝祥的一番話,道出了參加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的文教界代表們的心聲。

  經過長久而紮實的積澱與準備,商簽制度化協議已然成為兩岸教育攜手前行的必然選項。“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是中國人讀書治學的至臻境界,而今更是兩岸有識之士所期許的教育交流合作的美好前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本屆論壇開幕式上講話時,談到兩岸雙方“儘快商簽教育交流合作協議”。這一提法得到眾多與會代表的贊同。經過兩天研討,“提升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制度化水準,研究商簽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協議”列入了本屆論壇共同建議。

  北京大學副校長李岩松認為,商簽協議有助於兩岸文教界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從而形成合力,資訊溝通也將更為準確暢達。

  “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協議可以先是一個框架性質的文本。有了這個框架,校際人員交流、科研合作、專業培訓、遠距教學、合作辦學、相互招生等議題,均可逐一協商並予以規範。”楊朝祥説,由此兩岸文教界將從單打獨鬥走向互補互利,從各爭其利走向共創多贏。

  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教文組政策委員郭添財舉例説,雖然目前兩岸高校合作意向書數量眾多,但交流合作成效仍待進一步落實。“兩岸審慎研商簽署教育交流合作協議,可讓雙方高校在協議內容框架內,推動包括雙聯學制、跨境就學等相關重要議題,並獲得兩岸教育主管機關的核準。”

  中共中央臺辦特邀專家趙靈山將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協議形象地比喻成“一把傘”。有了這把“傘”,兩岸在教育領域開展的各項交流合作就有了“主心骨”,也有了規劃與指引。形成穩定而長效的機制,合作就會更加深入,師生權益也將得到更好的保障。

  共同建議還提出,推動兩岸全面實現學歷互認,擴大交換學生及高等教育專業師資交流,鼓勵兩岸搭建更多教育交流平臺,以及開展形式多樣的合作辦學等。

  與會人士解讀認為,這些頗具操作性的建議內容勢將轉化成確切可行的政策措施,也將為商簽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協議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商簽教育交流合作協議符合兩岸共同利益。如果兩岸有關部門願合力推動,相信協議的簽署指日可待。”臺灣輔英科技大學教授蘇嘉宏説。

[責任編輯:段雯婷]

地方檯辦主任活動報道匯集

地方通訊員園地

聯繫我們

聯繫電話:010-8399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