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十一五”的輝煌,迎來“十二五”的希望。“十一五”期間,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自治區民委緊緊抓住中央和全區民族工作會議、全國和全區宗教工作會議召開,《國務院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宗教事務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頒布實施,國家首次制定實施關於少數民族發展的3個專項規劃和自治區成立60週年大慶等歷史性機遇,開拓創新,銳意進取,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全區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實現了新的跨越,為自治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進步、政治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十二五”時期,全區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正確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針,認真執行《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務院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宗教事務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深入落實中央和自治區兩級民族工作會議及關於加強民族工作的兩個決定精神,大力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積極促進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鞏固自治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邊疆安寧的良好局面。
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花紅果碩
在民族工作方面,“十一五”期間,自治區民委深入貫徹中央和全區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積極開展民族理論政策宣傳教育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創建活動,認真進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法規的監督檢查,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大力推動少數民族文化和社會事業蓬勃發展,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和人才,民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十一五”期間,自治區民委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全區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為主線,搶抓機遇,狠抓落實,各項工作穩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族理論教育深入人心。在黨的民族政策的光輝照耀下,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項目扶持、優先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等具體政策措施普遍惠及我區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特別是2007年自治區實行自治區民委兼職委員制度以來,自治區民族工作機構得到有效加強,民族工作經費大幅度增加,服務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能力不斷提升。
“十一五”期間,自治區民委會同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統戰部在全區各族幹部群眾中深入持久地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宣傳教育活動,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創建活動,進一步增強了各族幹部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情感,使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三個離不開”思想更加深入人心,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2007年,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了全區第七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對全區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中涌現出來的211個集體授予全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稱號,對200名個人授予全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稱號。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受到了中央代表團的高度評價。2009年,我區32個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34名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受到國務院表彰。其中,9名模範集體代表和17名模範個人代表赴北京參加了第五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出席了國慶60週年系列慶祝活動。2010年,自治區在包頭市召開了全區城市民族工作現場會,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自治區副主席劉新樂出席會議並對進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自治區民委還圓滿完成了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鄂溫克族自治旗建旗50週年慶祝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大力支援了民族鄉的發展及逢10週年慶祝活動。
“十一五”期間,自治區民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區貫徹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8]33號)精神情況進行了深入持久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各族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黨和國家各項民族政策在我區得到全面正確的貫徹落實。2010年10月,中央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聯合督查組對我區進行檢查,充分肯定了我區的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工作。2010年,自治區民委組建了監督檢查處,進一步強化了民族宗教工作部門對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法規的監督檢查職能。
“十一五”期間,自治區民委爭取到國家民委、財政部及自治區配套的少數民族發展資金47075萬元,實施了興邊富民行動和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專項規劃,有力地支援了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興邊富民行動實施以來,我區19個邊境旗市作為國家級、自治區級試點旗和重點旗,在政策、資金方面均得到了傾斜和大力支援,走出了一條發展旗縣域經濟,實現興邊富民的好路子。自治區民委認真做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對全區61個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村進行了專項扶持,使當地各族群眾的生産生活條件得到顯著改善。與此同時,自治區高度重視未納入興邊富民行動和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發展,一方面參照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對我區達斡爾族聚居地區進行資金項目的傾斜。另一方面對其他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特別是特困地區給予重點支援,幫助解決經濟社會方面的突出困難和問題,促進了各民族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十一五”期間,自治區民委認真落實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用品定點企業的優惠政策,我區57個民族貿易旗(縣)、135家少數民族特需用品定點生産企業享受到流動資金貸款優惠利率2億多元、固定資産技術改造貸款貼息金近1000萬元、增值稅減免2000余萬元,有力地支援了民族貿易發展,保障了少數民族群眾的生産生活特殊需求。
“十一五”期間,自治區成功舉辦了第六屆、第七屆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成功舉辦了首屆全區民族文藝會演。組織自治區代表團參加了第七、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第三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並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圓滿完成了參加“新中國成立60週年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成就展”和“內蒙古新疆廣西寧夏西藏自治區成就展”的任務。組織代表團赴歐美和臺灣、香港等地開展了民族文化交流活動,展示了我區民族文化的發展成就。堅持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對民族學校、基層衛生院、圖書室和文藝團體給予了資金和項目上的支援。
“十一五”期間的5年來,自治區民委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幹部人才,會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戰部選派100余名幹部赴國家部委和發達省區挂職鍛鍊。累計培訓自治旗、邊境旗市、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旗市、民族鄉和民委系統幹部755人次,對1282名蒙古語文翻譯人員進行了繼續教育培訓,順利完成了蒙古語文翻譯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