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5日電 記者5日從司法部了解到,為進一步便利和服務台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減少臺灣報考人員報考往返次數和費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確定在2010年司法考試報名和資格申請期間,允許臺灣報考人員在臺北市提交相關材料。
據介紹,廈門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和深圳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委託臺灣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辦理接收和轉遞本考區報考人員的相關材料等事宜。
主要事項是:統一接收臺灣地區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資格申請材料,並將其轉遞至廈門市或深圳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進行確認;代收並轉交報名費;轉送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及代收轉成績核查等相關材料;轉發臺灣居民報考司法考試有關資訊,反饋他們的意見建議。
據了解,臺灣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的時間為7月10日至16日,星期六、日不休息。地點是臺北市開封街一段66號4樓。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提前到9月的第二個週末,即9月11日、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