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導遊入閩:鯰魚來了!
日前,國家旅遊局賦予福建自貿試驗區若干涉臺旅遊開放新政,其中臺灣導遊可在閩執業一條引起旅遊業界的高度關注。
從業經驗豐富、服務理念先進的臺灣導遊一旦入閩執業,勢必將帶來鯰魚效應。業內人士表示,隨著福建自貿試驗區涉臺旅遊新政的加劇刺激,我省導遊行業是時候來一次深度整合了。
現狀——
社會導遊形同散沙
在大陸,導遊分為專職導遊和社會導遊兩類,前者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屬正式員工,後者則挂靠在導遊服務中心或公司,只在業餘時間從事導遊工作。目前,我國持證導遊達72萬餘人,其中社會導遊數量超過80%。
社會導遊為何如此之多?業內人士分析,一方面工作自由度高,對旅遊線路有選擇權;另一方面旅行社出於管理成本考慮,也更樂意臨時招募社會導遊。
“沒有基本工資,每年年審一次,固定合作旅行社三五家”是許多社會導遊的工作常態。採訪中,很多社會導遊坦言,他們的收入主要由帶團補貼與額外提成兩部分構成,前者是旅行社按天支付的報酬,後者主要來源於安排購物和增加旅遊景點。這種收入結構,決定了社會導遊難以避免在帶團的過程中想方設法掙回扣,服務自然會打折,給社會造成不良印象。
有專家評價,社會導遊的管理難題其實暴露了導遊管理體制的深層次矛盾,具體體現在通過登記取得導遊證造成的準入過於寬鬆、缺乏保障和職業上升通道。社會導遊享受著擇業的自由,卻失去企業員工的歸屬感,像一盤散沙。
探索——
建立服務管理機制
圍繞如何管理規範社會導遊隊伍、探索導遊行業轉型的難題,我省做出諸多有益嘗試。
2012年起,廈門市旅遊局在全國率先推出導遊綜合保險項目,對全市社會導遊就導遊意外傷害、疾病身故、重大疾病和醫療保險等方面實施組合投保。相對於日常醫療保險,這個綜合保險統保項目擴充了重大疾病保險種類(由25種擴大到30種),擴展了意外傷害保險範疇(涵蓋如漂流、登山等參與性的旅遊活動項目),擴大了參保對象範圍(涵蓋全市導遊員和領隊)。
5月8日下午,出席第十一屆旅博會的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專門抽出時間,調研福建導遊員隊伍基本情況、工資待遇、福利保障等情況,對廈門這一做法給予充分肯定。
該項目啟動以來,廈門市旅遊局每年撥出資金,為導遊個人參加保險的再每人補貼100元(付保險公司),給導遊增加一份重大疾病險;負責管理社會導遊的廈門欣鷺導遊服務公司也幫助願意個人參保的導遊員補貼100元,即380元的基本險,導遊只需付280元。
省旅遊局局長朱華表示,目前全省各設區市基本上都設立導遊服務管理機構,下一步,我省將進一步加強導遊管理,實行導遊分類管理,加強導遊隊伍培訓,並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嚴格培訓考核機制,促進導遊服務品質的有效提升。
變革——
自貿新政帶來轉機
5月8日,國家旅遊局和省旅遊局聯合宣佈國家旅遊局賦予福建自貿試驗區的若干涉臺旅遊開放新政,並進行解讀。
這些新政包括:允許3家臺資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福建居民赴臺灣地區團隊旅遊業務;支援臺灣合法導遊、領隊經有關旅遊主管部門培訓認證後,在自貿試驗區所在設區市執業;支援在自貿試驗區內居住一年以上的臺灣籍居民報考導遊資格證,並按規定申領導遊證後在大陸執業等。
新政帶來的刺激立竿見影——目前已有7家企業陸續申報在我省自貿試驗區設立臺資合資旅行社;省康輝、省中旅、廈門建發等14家大型旅行社已面向臺灣招聘86名英語、小語種導遊,甚至明確提出年薪10萬元待遇;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旅遊人才培訓基地、廈門海峽兩岸導遊領隊培訓基地等與政策配套的人才培訓機構相繼掛牌成立……
“鯰魚。”廈門市導遊協會會長張斌這樣形容臺灣導遊,“相比內地導遊,臺灣導遊普遍年齡更大,相關從業經驗更豐富,對遊客服務理念也先進,他們入閩執業,將會給我省導遊在綜合素質提升方面帶來相當大促進。”
臺灣觀光領隊協會理事長劉文義向記者表示,臺灣有不少領隊、導遊很看好福建自貿試驗區的旅遊業發展空間。“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旅遊人才培訓基地成立後,相信很快就有臺灣導游過來執業。”他説,“他們將對福建現有的導遊隊伍,尤其是出境領隊進行良性補充。”
編後>>>
根據自貿試驗區旅遊新政和現有法規,入閩執業的臺灣導遊亦可選擇做專職導遊或社會導遊。由此可見,首當其衝受到鯰魚效應影響的,正是龐大的社會導遊隊伍。
不難預計,放開臺灣導遊入閩執業,並不會帶來如潮的臺灣領隊和導遊,不存在“搶光福建導遊飯碗”,卻能為整個導遊隊伍帶來外部刺激。
我們期待的是,臺灣導遊的到來,不僅可以帶來對岸旅遊業先進的服務理念,還能引發我省導遊行業的應激反應,提升自身服務水準,促進旅遊産業融合發展。(儲白珊)
[責任編輯: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