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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貿區再出新政 臺灣建築師可執業設事務所

2015年05月18日 07:57:00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福州5月17日電 (記者 張羽)以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為最大特色的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再推新政:臺灣建築服務機構執業人員(以下簡稱臺灣建築師),經批准可以在自貿區內開展業務;同時,可以作為合夥人,在自貿區內設立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並申請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

  福建省住建廳日前發佈了《關於做好臺灣建築師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內開展業務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做好臺灣專業人士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設立的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申請資質有關工作的通知》,以進一步擴大建築服務領域對臺灣地區的開放。

  根據規定,在福建自貿區內,臺灣建築師可與大陸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企業,以合作方式開展業務,並簽訂項目技術合作協議。合作設計內容包括編制建築工程初步設計(基礎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詳細設計)文件。項目技術合作協議包括臺灣建築師基本資訊、合作設計內容範圍、設計品質要求、工作進度安排和合作雙方權利義務等具體內容。

  臺灣建築師可在合作設計項目的相應設計文件圖簽中簽字,並對其品質負責。但合作設計項目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大陸頒布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與此同時,取得大陸一級註冊建築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臺灣專業人士可以作為合夥人,按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在自貿區內設立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並申請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

  臺灣合夥人事務所申請資質前,應當依法取得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和臺灣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備案證明。

  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是福建自貿區的最大特色。此前公佈的《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從産業合作、服務貿易、貨物貿易、金融合作、人員往來等五方面,推出了82項對臺創新和擴大開放的舉措。福建省副省長鄭柵潔表示,82項舉措是一個動態的數字,“我們在擴大改革開放過程中,還會有新的內容。”(完)

[責任編輯: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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