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央企”少虧就算績效 臺媒嘆“公家人”年終獎多
這次漲價,讓“中油”成眾矢之的,其員工高福利的“舊賬”也被網友翻出來猛批 (資料圖)
東南網-海峽導報4月4日訊 據《聯合晚報》4月3日報道,臺灣“中油”與臺電等公營事業(類似于大陸的“央企”)多年虧損,為何每年年終獎最高可領4.6個月?相關主管今天説,關鍵在於“政府”對公營事業經營績效的認定與民間不同,民間企業若遇虧損就沒獎金可拿,但公營事業虧損員工卻可照領獎金;若要改革,首先要改的就是這個觀念。
公營事業主管説,公營事業領的是“考核獎金加績效獎金”,由“經濟部”打分數,績效好的公司多領,績效差的公司少領,實際領到4.6個月“滿分”獎金的案例很少,但平均領三至四個月是普遍的情況。
在“政府”“眼中”的“績效”,與一般民間企業看法差異大。相關主管透露,一般民間企業若虧損,在本薪外通常不會另發薪水;但公營事業不同,例如,“經濟部”原本編列預算,臺電去年要虧476億元(新台幣,下同),但臺電最終“只”虧433億元,“少”虧43億元,“這就是績效”。
除獎金外,島內公營事業還有其他福利,像“中油”每月有免費650元加油優惠,使用天然氣或桶裝瓦斯也有福利價;臺灣電力公司則是用電度數在300度以內可用成本價計算;臺灣自來水公司則是每年有1.6萬元的旅遊卡額度。
“中油”的員工福利支出每年大約1億元,以“中油”員工人數1.48萬人計算,每人每年光是油品等補助就可多領6700多元,還不包括外界無法窺知的其他隱性福利。
臺電員工每年電價補貼支出將近3200萬元;臺水比照公務員的每人1.6萬元旅遊卡補貼,預算支出就達8700多萬元。總計“中油”、臺電、臺水等表列的“員工福利”,一年就花掉納稅人2億多元。
[責任編輯:段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