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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規劃設立臺商村 註冊資本3000萬以上可入駐

2009年12月08日 10:39:00來源:

  從放寬臺資企業命名,再到允許符合條件的臺商在“臺商村”內自建住宅,近日,出臺的《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臺商投資扶持臺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使滇臺經貿合作更加緊密。

  臺灣同胞來雲南投資置業,將能夠享受更週到的“雲南待遇”。11月23日出臺的《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臺商投資扶持臺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雲南將適時規劃設立“臺商村”,凡符合條件的臺商企業可在村內自建住宅。

  《意見》提出,雲南將適時規劃設立“臺商村“,凡在雲南投資註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上或者年納稅300萬元以上(不含出口退稅部分)的臺商企業,可在“臺商村”中規劃土地,用於自建住宅。臺商子女(由各地臺資企業協會提出名單,由當地臺灣工作和教育部門核定)在企業所在地就讀,享受本地學生同等待遇。對持有臺灣地區駕照的臺商,通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基礎知識輔導和考試合格後可直接換取駕照(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等特殊車輛駕照的除外)。另外,雲南省還將放寬臺資企業命名規定。臺資企業註冊資本達到《公司法》規定最低數額的,允許其在名稱中使用“雲南”和“雲南省”。

  《意見》支援臺資企業自主創新,利用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對臺資企業技術改造給予補助。鼓勵臺資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如對臺資企業開展自主創新、結構調整、拓展市場、技術改造、節能減排等,從相關專項資金中給予傾斜扶持。對通過國家級、省級認定的臺資企業技術中心,按照《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決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資金補助。

  《意見》擴大了臺資企業投資領域。鼓勵臺灣投資者利用雲南資源、區位等優勢,投資高新技術、現代農業、生物資源開發創新産業、文化産業、物流産業、旅遊開發等雲南特色優勢産業項目。鼓勵臺灣投資者投資教育、衛生、體育等事業及商業、保險、金融、資訊、諮詢、仲介等第三産業,鼓勵臺資企業在雲南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小額貸款公司以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另外,鼓勵臺商利用“昆交會”、”農博會“等平臺開展滇臺經貿洽談活動,拓展對臺招商引資渠道等。( 記者張成軍)

[責任編輯:徐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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