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各種形式來商水縣投資開發的客商,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稅費扶持
1、經營期在非0年以上的生産性外商投資企業,從開始獲利年度起,前二年免征應交納的地方企所得稅, 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實行先徵後返的辦法,年終通過財政渠道返還。
2、國家鼓勵類、限制乙類及符合《中西部地區(河南省)外商投資優勢産業名錄》的外商投資目,在享受"兩免三減"期滿後的三年內,可減按非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産品出口型企業當年出口産品産值達到當年總産值的70%以上的,可減按非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3、外商投資企業將其取得的利潤再投于該企業,或以此為資本在我縣興辦其他企業,且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企業申請、稅務機關批准、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40%。
4、外商投資興辦科技、環保、資訊及旅遊資源開發項目,經省政府批准,從獲利年度起,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從事能源、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生産性外商投資企業,在報經國家稅務部門批准後,可減按照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5、外國企業向我縣轉讓技術,經有關部門認定和國家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征營業稅。
6、在我縣投資興辦的高新技術項目、産品出口項目、農林牧項目,自投産之日起三年內,將企業所繳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納入外來投資企業發展基金。
7、在我縣的外商投資企業,暫免征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生産性外商投資企業,經企業申請,稅務機關批准,可免征城市房地産稅、車船使用牌照稅。
8、在我縣興辦的國內投資企業,經稅務機關批准,可在三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後五年內繳納的所得稅額的30%,納入外來投資企業發展基金。
9、在我縣投資辦企業的外商及企業中的外籍人員,所得的薪金在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在每月減去1000元的基礎上,再扣除附加費用3200元後,計徵個人所得稅。
10、 在我縣興辦的生産性外商投資企業,建設期免收縣規定的一切行政事業性規費,生産運營屬國家、省規定的行政事業規費,按規定的50%收取。
11、外來投資者在我縣興辦高新技術産業,出口創匯企業、高效示範農業和投資規模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經濟社會效益良好的項目,除享受上級優惠政策外,我縣還將重點給予信貸、財政優先扶持等。
(二)土地使用
12、外來投資者可依法通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及劃撥等方式,優先使用我縣的存量國有土地和新增建設用地;也可依法通過出讓和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13、對興辦開發性農、林、牧項目使用國有土地的,可依法劃撥;使用集體土地的,可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興辦工業、旅遊等其他項目,可以協議出讓方式優惠供應土地。
14、對投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項目用地實行劃撥,並對項目周邊部分開發用地, 以協議方式優惠出讓給外來投資者。
15、成片開發改造舊城區的外來投資者,經批准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後政府從應收取土地出讓金中,扣除投資者支付拆遷安置、修建道路及其他基礎配套設施的費用,只收取土地純收益。
(三)服務與管理
16、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對外來投資企業的審批、註冊、登記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凡屬我縣審限範圍的,在收齊有效文件後,三個工作日內辦完所有手續;許可權範圍外的積極協助辦理,重點項目特事特辦。
17、提高行政管理水準,為外來投資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樹立全方位為企業服務的意識,保護、支援外來投資企業的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各職能部門要實行服務承諾制度和違諾賠償制度,公開辦事程式和辦事規章制度。
18、依法保護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外來投資企業,各職能部門不得擅自檢查。必要時應認真填寫“檢查登記冊”,縣紀檢、監察部門對各類檢查活動要進行監督。對投資規模較大的外來投資企業,實行“掛牌保護制度”和封閉式保護措施。職能部門確需檢查時,須先到監察機關登記備案。如發現“四亂”行為,及時嚴肅查處。
19、縣招商引資辦公室負責外來客商的資訊、法律諮詢、人才招聘等項服務,並協助外來客商辦理工商註冊、稅務登記。
20、縣政府每年召開飛一2次外來投資企業代表座談會,徵求其對改善投資環境的意見和要求,積極解決客商在生産、 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營造寬鬆優良的投資環境。定期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的投資環境進行綜合評議。對主動為投資者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的先進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對服務較差的單位通報批評。嚴重者給予處分或撤銷主要領導和責任人的職務。
(四)投資導向
農業:高效生態農業、高科技農業、農業産業化工程。重點發展質優價高的專用糧食品種; "名、優、特、稀"的瓜果、蔬菜、花卉等高效經濟作物;畜産養殖與産品加工;農副産品深加工、冷藏、保鮮;農業科技工發與技術推廣等。
工業:糧食、肉類深加工和奶製品等食品加工;棉紡織、印染生産企業的技術改造;高檔皮革加工及産品生産、藥品開發、生産;生物制藥及生物工程,現有醫藥企業的改造等醫藥行業;電子資訊技術、新産品、新能源等高新技術及産品開發。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舊城區改造開發;大型綜合商貿城開發建設;城市供汽、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工程建設;群藝館、博物館、圖書館、體育中心、廣播電視中心、城市廣場、娛樂場所、主題公園等建設。
交通、能源、教育、衛生、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公路、高速公路、鐵路、水運工程、城市環城路;“西氣東輸”配套建設工程; 電網改造;各類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學校建設;衛生醫療機構建設;環保産業。
服務業:旅遊景點的保護與開發及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産開發及現代名詞物業管理;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社區服務業;各類專業性市場,綜合批零市場的建設與發:傳統服務業的改造與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