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發揮閩臺“五緣”優勢,支援臺資企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近日省政府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臺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根據意見,我省將從加大財政扶持、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支援拓展大陸市場、優化勞動用工服務、加強金融支援、優化投資環境等方面著力推動臺資企業發展。其中包括:
省發改委、科技廳、經貿委、財政廳、外經貿廳每年各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由各單位統籌用於引進臺資、扶持臺資企業生産經營、臺資企業技術改造、轉型升級、科技創新及臺商投資區、臺商專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等;
臺商在我省設立研發中心,經有關部門認定後,進口科技用品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採購國産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對入駐省級以上開發區的臺資企業,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費和企業註冊登記費;
依法減免部分現代服務業臺資企業稅收;
“十二五”期間,對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鼓勵臺商在我省設立臺資總部企業或總部行銷中心,並給予相應補助及獎勵;
加快吸引一批臺灣企業在福建建立研發機構,最高資助可達2000萬元;
支援在我省的臺資企業加大創新平臺建設,最高資助可達500萬元;
[責任編輯:段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