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承接臺灣産業轉移 培育壯大閩臺合作産業集群
先行先試,推動閩臺産業合作,是福建加快轉變,實現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戰略要求。
兩岸關係邁上和平發展的道路,為兩岸産業合作打下良好基礎。福建作為臺商最早投資的省份,在兩岸産業合作中始終扮演先行先試的重要角色。如今,臺灣已成為福建吸收境外資金的第二大來源。閩臺産業合作領域已從第一、二産業延伸到物流、金融等第三産業。目前,臺商在閩投資中,第一産業約佔10%,第二産業佔65%,第三産業佔25%。
2009年,國務院發佈《關於支援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明確支援福建按照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承接臺灣産業轉移,促進兩岸産業深度對接。
之後,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專門辟出“支援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獨立章節,提出“支援海峽西岸經濟區在推進兩岸交流合作中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國務院正式批復的海西《規劃》,進一步明確了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具體目標、任務分工、建設佈局和先行先試政策。
福建對臺農業合作首開先河,全省共設立6個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區,數量位居大陸省市之首。
我省赴臺投資數與投資規模繼續保持大陸前列。海峽論壇、“6 18”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5 18”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9 8”投洽會、海峽兩岸花卉博覽會等平臺,已成為兩岸産業合作的重要品牌;我省吸引利用臺資繼續保持大陸省市前列。
同時,我省利用臺資結構不斷優化,已初步形成多領域、多層次、多形式的閩臺産業對接格局。沿海初步形成以電子資訊、機械裝備、石油化工、紡織鞋服、食品加工等先進製造業為主的臺商投資集聚區。捷聯電子、華映光電、東南汽車等一批臺資企業已成為我省重點骨幹企業。隨著我省山區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臺資企業逐步向內地山區轉移,呈現閩臺産業全面對接的態勢。
為了推動閩臺産業合作,近年來,我省陸續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臺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福建省促進閩臺農業合作條例》、《關於加快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的若干意見》、《福建省促進閩臺農業合作條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臺資企業健康發展、轉型升級,鼓勵閩企赴臺投資。
2012年8月9日,《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簽署,為兩岸投資者提供了制度性保護,有利於兩岸更好地進行生産要素的優勢互補,促進雙向投資和深化兩岸産業合作。
根據《福建省“十二五”建設海峽兩岸産業合作基地專項規劃》,今後,我省將圍繞先進製造業、農業、生産性服務業以及戰略性新興産業,加快承接臺灣先進製造業和高新技術産業轉移,培育壯大閩臺合作産業集群,構築兩岸産業合作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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