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設立臺胞應急救助基金,應急紓困不用愁!
台灣網5月18日訊 福建平潭《實驗區紅十字會臺胞應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日前印發實施,這標誌著實驗區紅十字會臺胞應急救助基金正式設立,也是實驗區涉臺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提升“兩個同等待遇”不斷落細落實的重要體現。
據實驗區臺工部協調處處長魏文齊介紹,該基金是針對困難臺胞設立的專項公益基金,旨在幫助來嵐就業、創業、生活、就學、旅遊、過境的臺胞應急紓困解難,提供困難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最高10萬元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助等保障。
以醫療救助為例,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本年度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臺胞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報銷和其他社會救助後,剩餘個人負擔的(醫療目錄範圍內)醫療費用按照80%比例予以補助,原則上每年補助不超過2次,累計金額不超過2萬元。特殊情況由該基金管理委員會實行一事一議。
需要注意的是,臺胞若已在實驗區辦理臺灣居民居住證,且在平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效後滿4個月,或連續繳交社會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即可享受醫療救助、困難救助兩種救助方式。其他臺胞僅可享受臨時救助。
對於在嵐臺胞而言,這無疑是個利好消息。“此前,臺胞遇到急難問題,往往需要花大量精力,發動社會力量籌集愛心捐款,方可渡過難關。如今,有了臺胞應急救助基金,能夠及時給予臺胞相關補助,減輕臺胞的經濟負擔,傳遞社會正能量。”平潭臺商協會會長吳政言説。(台灣網、福建省臺港澳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