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66條實施意見”落實進展情況
台灣網7月4日福州訊 《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出臺已近一個月,為了更好地回應臺企臺胞的普遍關切,讓廣大臺企臺胞全面、深入地理解“66條實施意見”的內容和要點,便於他們參與並分享福建發展機遇,7月4日福建省臺辦、發改委、人社廳聯合舉辦“66條實施意見”落實進展情況的新聞通氣會。
福建省臺辦副主任鐘志剛介紹指出,出臺“66條實施意見”是福建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臺工作重要思想,具體落實國臺辦等部委聯合發佈的“31條惠及臺胞措施”的實際舉措,核心是落實臺企臺胞兩個同等待遇,目的是為臺企臺胞辦實事辦好事,進一步促進閩臺交流合作。“66條實施意見”公佈實施以來,引起了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特別是引起了廣大臺企臺胞的熱議和點讚,輿論普遍認為“66條實施意見”有四個特點:一是覆蓋面廣、獲益面寬。“66條實施意見”既涵蓋臺資企業在行業準入、金融服務、資金扶持等方面的各項優惠政策,也涉及臺胞在福建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居住、生活、勞保、就醫、交通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從而為臺企臺胞在福建生活發展創造更好條件,切實擴大臺企臺胞特別是基層民眾的受益面和獲得感。二是含金量高、扶持力度大。“66條實施意見”中,含金量高和扶持力度大的項目隨處可見。比如,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閩臺企可按規定享受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等。三是突出先行先試、促進交流合作。“66條實施意見”注重先行先試、開拓創新,如在福建註冊的臺資機構和企業經批准可興辦學前教育;臺灣地區服務提供者經批准可獨資興辦養老機構和開設診所、門診部等。四是堅持需求優先,持續提升服務。“66條實施意見”重視臺企臺胞的實際需求,切實把他們反映強烈的問題解決好落實好,不斷提升、優化對臺企臺胞的服務品質。
據悉,“66條實施意見”出臺近一個月來,福建省直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起來,採取有力措施積極推動。6月29日,福建省臺辦、省發改委已正式對外公佈了“66條實施意見”55家責任單位的對接窗口和諮詢電話。
福建省發改委副主任葉飛文介紹指出,近年來,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省直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對臺資企業的同等待遇政策,大力拓展閩臺經貿合作,並取得積極成效。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閩臺合作領域持續拓寬。福建全面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一步擴大對臺開放,特別是在福建自貿區率先對臺開放了金融、增值電信、醫療、電子商務等50多個領域。二是閩臺産業合作不斷提升。加強與臺灣百大企業、主要行業協會的對接,促進閩臺在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合作,閩臺農業合作不斷加強等。三是閩臺合作平臺日益拓展。目前福建已形成了平潭綜合實驗區、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國家級臺商投資區等多層次、多形式、多功能的閩臺合作載體平臺。
“66條實施意見”出臺後,福建省發改委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措施,指導和推進地市發改部門做好對臺胞及臺資企業的有關政策的宣傳及服務工作。一是積極拓展閩臺合作新領域。對臺灣地區投資者在福建設立整合電路、文化創意、現代農業等在産業佈局、資金扶持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援。鼓勵和支援臺資以特許經營等形式參與我省基礎設施建設。二是大力推進臺資企業轉型升級。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支援臺資企業參與實施《福建省實施<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劃》;支援臺資企業與福建省國有企業協作發展,拓展海內外市場。三是繼續做好臺資企業服務保障。優先將符合條件的臺資項目納入福建省重點項目,並做好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福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王強介紹,“66條實施意見”涉及福建人社部門的政策措施,主要體現在“六個同等”:一是同等享受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就業創業優惠政策惠及對象,由原先畢業5年內來閩就業的臺灣大學生,拓展到所有來閩就業創業的臺灣居民,可按規定同等享受多項福建居民就業創業優惠政策。二是同等享受引進人才支援政策。對引進臺灣人才,同等享受生活津貼、住房補貼等人才待遇;對臺灣本科畢業生,同等參加我省相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對臺灣專業人才,可通過特聘方式到我省自貿試驗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機關專業技術類崗位工作。三是同等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內的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全面向臺灣同胞開放。四是同等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閩臺灣同胞可在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同等參加我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在大陸離職時可根據相關規定一次性支取。五是同等支援納入政府表彰獎勵。在閩工作臺灣同胞可參評我省各級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青年五四獎章、青年崗位能手、“三八”紅旗手、就業創業傑出代表等榮譽稱號。六是同等扶持在閩設立臺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支援兩岸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互設分支機構,對新設立機構給予資金支援。推動全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線上招聘業務系統改造升級,逐步實現各類線上招聘系統,支援使用臺胞證註冊登錄等。(台灣網、福建省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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