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14日蘭山區訊 今年以來,蘭山區臺辦組織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實施細則》。突出招商主體地位,以商招商、親情招商,積極組織參與各種交往交流活動,積極參加各種宣傳推介活動。依託商博會和各種魯臺經貿、文化活動的平臺,加強與臺商的交往交流,充分向臺商、臺胞展現了蘭山的地理優勢、歷史文化優勢和交通優勢。今年共接待來訪客商60多人次,也多次組織人員參加到南方檯商聚集區的招商活動。這些活動,無論在經貿、文化還是親情交往方面,都為擴大蘭山在臺商中的知名度起到了很好的宣傳作用,也為我們結識客商、捕捉投資資訊,更好的盤活招商引資資源提供良機。(台灣網蘭山區臺辦通訊員 張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