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4日蘭山區消息 山東臨沂蘭山區臺辦充分發揮組織、指導、協調、管理職能作用,著力從兩個層面積極加強對臺工作機制。
一是充分發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和涉臺矛盾調處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經常積極主動向區有關領導彙報工作,努力得到有關領導和部門的理解重視、關心和支援,形成全區上下形成“涉臺無小事”的觀念。
二是及時有效地和各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協調、溝通和交流,充分發揮他們各自的職能優勢,在各鎮街和相關部門建立對臺聯絡員,充分調動他們對對臺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台灣網蘭山區臺辦通訊員 張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