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涉臺園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現已出臺
台灣網10月10日武漢消息 為進一步加強鄂臺經貿交流,不斷提升鄂臺産業合作水準。湖北省臺辦2008年提出打造“雙十工程”的規劃,分別與省發改委、省農業廳協商,在現有的國家級、省級開發區或工業園區內,按照“區中園”、“園中園”的構思,在全省建立十個“臺商工業園”及十個“臺灣農民創業試驗園”,並對園區的臺資企業數量、園區規劃、優惠政策提出了具體要求。經過數年努力,目前先後批准設立了武漢吳家山、宜昌三峽、荊州、襄陽、咸寧、仙桃、孝感、武漢江夏金口、荊門京山9個“臺商工業園”及黃陂、鐘祥、丹江口、蘄春、老河口、咸豐、枝江、監利8個“臺灣農民創業試驗園”。
為了更好地服務涉臺園區,指導涉臺園區統籌規劃,切實幫助園區規範建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解決園區臺企生産經營、轉型升級中的困難,近年來,省臺辦與省發改委、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武漢大學臺研所組成聯合小組,通過分片考察、調研座談等方式對全省涉臺園區建設及企業的基本情況進行考察調研。經過廣泛徵求省直相關部門、涉臺園區、各地臺辦意見,現《湖北省涉臺園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
該《辦法》共六章,19條,具體內容涉及園區申報創建、建設管理、扶持獎勵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涉臺園區的考評等六個章節。對園區的創建申報、建設管理、扶持獎勵資金的使用管理、綜合考評提出了具體要求。《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規範園區管理,提高園區建設品質,優化園區招商引資平臺,對推動臺商來湖北省投資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台灣網湖北省臺辦通訊員 朱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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