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山亭區臺辦明確四項對臺交流工作制度

時間:2013-12-30 10:32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12月30日棗莊消息 為進一步規範對臺交流活動,提升山臺交流水準,山亭區臺辦明確了四項制度:一是明確原則和要求。堅持以合作促交流,以交流促合作,在山臺各行業、各領域、社會各界和民眾間廣泛開展對口互動、深度交流合作,推動交流活動常態化、規範化和機制化。二是規範申請報批。實行提前申報逐級申批制度。下一年度的交流項目,須在年度之前提前向區臺辦申報,由區臺辦匯總,再向市臺辦申報。不經申報的,不予安排,嚴禁不經申報違規赴臺。三是完善交流方式。發揮臺屬人脈優勢,深入紮實、持續不斷地開展“打一個電話、寫一個郵件、推薦一種産品、介紹一個項目、引薦一名客商”的“五個一”活動;定期邀請在島內業界有實力、有影響、有人脈的客商到山亭區參觀考察;定期組織專業團組入島交流;發揮市臺協會這一平臺優勢,加強與島內及大陸臺商臺企的交流合作;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各項對臺交流活動,不斷拓展對臺交流渠道。四是把握交流重點。結合山亭實際,以特色農業、旅遊服務、科教文衛、社區建設等為交流工作重點,突出有實質性招商和合作內容的項目開展深度交流合作。(台灣網、棗莊市山亭區臺辦聯合報道)

 


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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