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聞晚播報:國臺辦談李明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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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上午,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彭宇華、李明哲均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彭宇華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彭宇華、李明哲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宣判結束後,根據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家屬的請求,法院安排兩名被告人與家屬分別會見。
國臺辦29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針對李明哲案件在湖南一審宣判,國臺辦新聞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大陸是法治社會,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大陸都要尊重和遵守大陸的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秩序,觸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企圖利用此案進行政治炒作、挑撥兩岸同胞感情對立的做法都是徒勞的。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在銀行團決定不對慶富公司展延的情況下,獵雷艦解約已進入倒數階段。此次慶富搞垮獵雷艦案,狠打自建軍艦一記耳光,但蔡當局似未省思,日前仍公開宣示自建軍艦政策不變,並無回頭之意。報道指出,如果蔡當局仍堅持強推造潛艦,慶富弊案不會是第一例,也不會是最後一例。獵雷艦的失敗是面鏡子,獵雷艦做不成,臺灣更是沒有船廠可以做潛艦,這筆天文數字的防務投資,恐怕將是一場大災難。
另據《中國時報》最新民調顯示,近5成臺灣人認為臺灣防務部門沒有能力推動自建軍艦。且高達7成4認為“和大陸維持穩定關係”比“加強軍備對抗大陸”更重要,即使是泛綠選民,也有近7成認同,顯示自建軍艦有必要檢討。
第三屆兩岸媒體人北京峰會圓滿落幕,距離1987年兩岸新聞人員首度交流至今,30年已過去。臺灣《旺報》發表社論文章指出,兩岸正邁向融合與民族復興,歷史巨河滔滔向前,兩岸媒體承擔記錄與傳遞重責大任,要秉持求真、求實的媒體天職,堅持為民眾發聲,弘揚中華文化、強化兩岸同胞的溝通了解、增進民族歷史認同、促進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反對“臺獨”言行,為兩岸和平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只要能講好兩岸的故事,無論綠營如何虛造文化“臺獨”史觀,終將難敵臺灣同胞血液中來自黃河、長江母親河的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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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