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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鞏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

2024-03-18 08:14:00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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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論壇】

  作者:常明傑(山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共山東省委黨校副教授)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關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這一問題。近年來,全國各地聚焦農村廁所革命、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四大領域,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加快補齊短板弱項,實現了農村人居環境質的飛躍。據農業農村部統計,2023年全國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超過73%,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達到40%以上,生活垃圾得到收運處理的行政村比例保持在90%以上,全國開展清潔行動的村莊超過95%,村容村貌明顯改善,從根本上扭轉了農村長期以來存在的臟亂差局面,大大提高了農村居民生活品質。從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此項工作,人民群眾必將感受到更強幸福感、更多獲得感。

  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任務,也是滿足廣大農村居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重要實踐路徑,直接關乎農村居民的根本福祉與身體健康。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到2025年,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改善,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取得新進步。實現這一目標,梯次推動村莊環境由乾淨整潔向美麗宜居升級,需要繼續穩妥有序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鞏固拓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成果,提升整治效果的可持續性,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建設美麗中國提供有力支撐。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我國實施的環保法律法規主要是針對城市污染和工業污染進行防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域缺乏系統性、針對性的法律依據。要切實提高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效率,鞏固治理成效,地方政府必須立足地區實際,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立法工作,針對農村廁所糞污治理、垃圾處理、農村污水治理等重點整治任務,加快建立操作性強、針對性強、易於推廣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真正從法律層面上明確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基本要求、政府責任和村民義務,厘清各方參與主體的權責邊界,完善治理監督機制和獎懲機制,加快構建完整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法律法規體系。

  完善多元主體協同參與機制。廣大農民群眾是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重要參與者、建設者,也是直接受益者,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最關鍵的是要提高農民的參與度。通過環保教育、衛生健康知識宣傳、科普培訓等多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提升農民群眾衛生觀念,調動農民參與人居環境管護的積極性、主動性。基層政府、村委會作為農村人居環境管護行動的組織者、領導者,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作用,引導帶領農民群眾把推進人居環境整治與改進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品質聯繫起來。協調好市場主體、技術人員與村民等多方參與主體的關係,推動形成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強大合力,既要主動吸納專業技術人員、市場主體進行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扶持幫助,又要積極鼓勵村民參與治理決策,增強村民主人公意識,激發農民參與人居環境管護的內生動力,更要適時協同村民將環境衛生相關要求納入村規民約,通過“農村人居環境示範戶”評選、“積分兌換”等多種形式,開展評議活動,褒揚鄉村新風。

  強化長效管護機制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開展以來,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突飛猛進,人居環境整治也逐步由“建設”轉向了“管護”。人居環境治理是一項需要長久推動的工作,要加快長效管護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管護責任體系,明確管護標準,強化鎮村管理主體責任,依靠村民建立村級運營管護隊,打造一支成熟、穩定的長效管護隊伍。要在經濟條件較好的區縣,積極探索農戶合理付費、村級組織統籌、政府適當補償、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的運作管護經費保障機制,確保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成後能夠長期穩定高效運作。要以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為契機,適時推進縣域內城鄉人居環境一體化管護機制建設。探索建立實時監督、定期監督、不定期監督相結合的長效監督機制,以鎮為單位建立數字化監督平臺,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先進科技手段,進行全方位、全天候動態監督管理,形成人人有責、人人參與、人人監督的良好氛圍,實現社會監督常態化。

[責任編輯:黃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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