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品質
作者:李長安(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
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品質就業,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目標。近年來,隨著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和技術的不斷進步,我國的靈活就業從業人員迅速增長。據統計,目前靈活就業人員的總量已經達到2億人,佔全部就業人員的近30%。因此,採取多種措施大力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品質,不僅有助於保障靈活就業人員基本權益和實現體面就業,也有助於更加充分更高品質就業目標的順利實現。
靈活就業作為一種就業形態早已有之。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發展以及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先進技術的大規模應用,靈活就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形態也更加多元化。按照2020年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援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主要包括從事個體經營人員、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網路零售、移動出行、線上教育培訓、網際網路醫療、線上娛樂、快遞投送、網約送餐等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從身份構成來説,農民工是靈活就業從業人員中的主體,佔據了絕大多數。比如目前快遞人員已經超過1000萬人,外賣送餐人員總數突破700萬人,這些從業人員中農民工成為了絕對的主力。值得注意的是,靈活的工作方式和相對較為自由的時間支配,還吸引了越來越多大學畢業生的加入。根據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數據統計,2020年和2021年全國高校畢業生的靈活就業率均超過16%。
靈活就業之所以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除了工作方式比較吸引年輕人外,相對較高的收入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比如市場調查機構艾瑞諮詢發佈的《2022年中國靈活用工行業市場調研分析報告》顯示,中國43.8%的靈活就業勞動者的月收入在5000元以內,56.2%的勞動者收入超過5000元,其中還有10.4%超過10000元;美團研究院的一項調查也發現,2020年生活服務業靈活就業從業者的平均月收入約5062元、平均年收入為60732元,略高於2019年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53604元。從收入分佈看,42.8%的靈活就業從業者月收入高於5000元。其中,月收入高於10000元的從業者佔比達9.6%。不僅如此,靈活就業從業人員中還包含了大量的兼職人員,這給有固定工作的勞動者帶來了不少兼職收入。
不過,在靈活就業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靈活就業從業人員就業品質不高的問題日益凸顯,並已成為影響勞動者體面就業和建設和諧勞動關係的一個障礙。就業品質是衡量勞動者就業狀況的一個綜合性指標,具體包括工資報酬、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社會保障、職業發展等多個方面。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品質不高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崗位與收入不穩定。靈活就業從業人員的工資報酬雖然較傳統部門略高,但與固定工作相比,崗位與收入存在著較大的不穩定性。特別是面臨不確定性因素衝擊時,這種特徵表現得尤為明顯。事實上,靈活就業是職業流動性最大的群體之一。職業崗位流動性大,進入與退出頻繁,收入波動的幅度大,應對風險抵抗能力弱。以新冠肺炎疫情為例,靈活就業人群受疫情影響巨大。據交通運輸部統計,2022年4月,全國網約車訂單量僅為4.76億,同比銳減37.4%。與此同時,有超過三分之一的網約車司機表示收入出現了下降。二是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靈活就業人員工作時間較多集中在每天8—12小時,平均在10小時以上,超過12個小時的也不在少數,大多數人的每週工作時間超過了法定的40小時。不僅如此,一些靈活就業從業人員如快遞員、搬家公司搬運工、外賣人員等工種,工作時間緊、勞動強度大。三是社會保障不全。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尚未完全覆蓋靈活就業群體,而且由於勞動關係不確定,平臺企業為靈活就業者繳納保險的動力不足。此外,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費用是一筆不小的支出,這也是導致他們不願意參保的重要原因之一。四是職業發展空間狹窄。對於絕大多數靈活就業從業人員來説,職業發展前景不明、晉陞渠道不暢,成為職業發展的最大障礙。受技術發展帶來的“就業極化”影響,一些從事簡單工種的人員成為“新體力勞動者”。
靈活就業人員作為我國勞動力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既是實現更加充分更高品質就業的“洼地”,也是重要的“抓手”。具體來説,要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品質,必須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首先,在厘清勞動關係的基礎上精準施策。之所以會導致靈活就業從業人員就業品質不高,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勞動關係的複雜性和多重性,這與傳統的單一性的勞動關係形成了鮮明對比。如果是全日制的靈活就業人員,就必須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予以保障。如果是非全日制的,也要區分究竟是雇傭關係,還是轉包關係,或者是合作關係,等等,以此作為界定責任義務的標準。因此,只有在厘清勞動關係的基礎上,才能針對靈活就業從業人員就業品質中的“痛點”“堵點”,提出精準性的政策措施。
其次,積極探索和創新社會保障模式。不斷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範圍,儘快實現靈活就業人員的全覆蓋,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既要強化平臺企業的主體責任,也要激發靈活就業人員主動參保的意識。加快推進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更多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的養老保險産品。在與靈活就業者息息相關的職業傷害保障方面,一些地方如廣東、浙江、江西等地也已經開展了試點工作,相關部門也多次表示,將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加以推廣。
再次,突出技術人性化,把靈活就業人員從演算法中解放出來。在一段時間裏,一些平臺企業利用技術和大數據的優勢,將靈活就業人員困在演算法之中疲於奔命,既加劇了勞動者的工作強度,也增加了健康與安全的風險。技術進步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促進人的發展,因此必須突出技術的人性化、演算法的合理化。平臺企業不得將“最嚴演算法”作為對靈活就業人員的考核要求,要通過“演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確定訂單數量、準時率、線上率等考核要素,適當放寬配送時限,客觀分析差評原因,真正將靈活就業人員當成技術和演算法的主人而非簡單的遵從者看待,實現技術進步與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相統一。
最後,大力加強職業教育,拓展靈活就業人員的職業發展渠道。加強職業培訓是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素質和技能水準、增強勞動力市場適應性的重要環節,也是打破靈活就業人員就業低水準重復、拓展職業發展空間的助推器。與此同時,創新靈活就業人員職業技能認定的標準,支援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發放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改革職稱評定制度,使更多靈活就業人員對未來發展有更大的空間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