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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022-07-20 11:00: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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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姜明安(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領導幹部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援司法、帶頭守法,主要是通過各級領導幹部的具體行動和工作來體現、來實現。”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加快推進法治中國建設,要堅持不懈抓牢抓緊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以有力舉措確保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本領,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上不斷取得新成效。

  抓“關鍵少數”體現全面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法治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的不懈追求。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為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設法治、推進法治、厲行法治進行艱辛奮鬥,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提出一系列重大舉措,推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同時積累了寶貴經驗。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全面依法治國要堅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幹部是否具有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決定著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成效,也直接決定著法治能否成為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各級領導幹部把依法辦事理念根植于頭腦中,自覺用法律厘清權力邊界,用法律約束權力行使,用法治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不斷推進各項治國理政活動制度化、法律化。

  抓“關鍵少數”體現推進法治建設的客觀需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我們國家,各級領導幹部的信念、決心、行動,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明確領導幹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目標和任務的關鍵所在,採取一系列舉措聚焦“關鍵少數”,推動領導幹部法治意識顯著增強、法治素養持續提高。例如,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設立公職律師,完善黨政部門依法決策機制,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等等。新形勢下,加快推進法治建設,需要各級領導幹部進一步強化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觀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不斷提升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準。

  抓“關鍵少數”能更好發揮領導幹部的重要作用。當前,人民群眾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權利意識普遍增強,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強烈。各級領導幹部應主動適應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工作要求,更好發揮“關鍵少數”對全黨全社會的風向標作用,帶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這就需要領導幹部做到守法律、重程式,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保護人民合法權益,自覺接受監督。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堅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條件。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壓緊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依照《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等有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予以問責,確保各級領導幹部把責任擔起來、把職責履行好。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