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大家談 | 正確理解為資本設置“紅綠燈”的目的
“規範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系列專家解讀之六
作者:中國人民大學應用經濟學院教授 劉瑞
5月16日出版的第10期《求是》雜誌發表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正確認識和把握我國發展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文章指出,要“正確認識和把握資本的特性和行為規律”“要為資本設置‘紅綠燈’”“要防止有些資本野蠻生長”“要依法加強對資本的有效監管”“要支援和引導資本規範健康發展”。
2021年底,在一年一度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為資本設置“紅綠燈”的政策宣示是一大亮點。這是一個比較清新的宏觀調控思路,意義重大。資本具有逐利性、流動性、風險性和多樣性特徵,為資本設置“紅綠燈”是規範和引導資本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思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經歷了幾十年實踐之後,提出為資本設置“紅綠燈”,使其有序發展,正當其時。我們要正確理解為資本設置“紅綠燈”的目的。
設置“紅綠燈”是為了引導資本健康有序發展
經濟學的研究已經揭示,資本迴圈運作是有自身規律的,同時資本存在比較明顯的缺陷。比如,資本的自由競爭必定會走向經濟壟斷;資本逐利本性中的唯利是圖會在一定的條件下傷害社會公共利益;資本流動性中的“嫌貧愛富”在一定條件下會形成收入分配格局和産業分佈格局的馬太效應,以及貧富懸殊和産業過度集中;資本從經濟領域滲透到非經濟領域時會導致“金錢政治”“錢權交易”,等等。事實上,西方國家市場經濟演化歷史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些資本缺陷的存在。在最近幾年中,我國也出現了私人大資本排擠小微企業,壟斷抑制競爭,資本侵蝕公共利益,資本脫實向虛導致實體經濟發展相對不足,資本傷害消費者利益,一些行業出現嚴重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現象,等等。因此,不能以為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就會自動克服資本的固有缺陷,就能對資本的弊端形成天然免疫力。只有針對資本運作出現的不足及時跟進監管和引導,才能保障資本運作在健康可持續軌道上。
為資本設置“紅綠燈”不是節制資本,更不是取代資本,而是引導資本健康有序和可持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實踐已經形成一個重要的共識: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必須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即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這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制度的基礎。為資本設置“紅綠燈”,不能違背這個制度要求,而是要按照制度要求引導非公有資本健康、可持續發展。紅綠燈顯示有放行、禁行、左行、右行等多重功效,適用於資本流動,就是要給資本顯示方向感,維護資本市場的正常流動秩序。“紅綠燈”不過是提醒資本家們,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作中,哪些事情可以做,而且鼓勵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做了必受罰。
為資本設置“紅綠燈”是建設法治經濟的必要環節,是依法治國的基本內容之一
在提出為資本設置“紅綠燈”之前,我國對資本已有不少監管和引導措施,這些監管和引導措施主要體現在相關政策的出臺上。比如,在2005年出臺的《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援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又稱非公經濟36條),在2010年又出臺的《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又稱非公經濟新36條)。
我國資本市場還處在發育和成長之中,尤其是網路經濟、數字經濟發展起來之後,虛擬資本運作暴露出許多新問題,比如平臺壟斷擠壓線上網店、運用大數據對消費者“殺熟”、擠壓線下實體店引發倒閉和失業,等等。對這些問題的監管,既需要政策靈活調整,也需要政策穩定執行。將兩種情況結合起來,上升為一種介乎法律與政策之間的規定是合適的,為資本設置“紅綠燈”可以實現這種意圖。
為資本設置“紅綠燈”是對資本通行規則的完善。對資本的市場準入,已經有了各種實體法加以規範,比如公司法、企業法以及註冊登記審批程式等;對資本運作的結果,也有了各種法規和監管,比如企業各種稅收徵管、企業社會保險福利支付等。當前更需要加強監管和引導的是資本的運作過程。目前對資本的運作監管,主要依賴於産業政策和正負面清單管理。設置“紅綠燈”,就需要根據實際經濟活動暴露出來的問題,做出更加具體和明確的規定,簡化操作程式,合併規則,填補空白。設置“紅綠燈”就相當於給資本設置了一個通道規則,資本從哪條路來、去到哪個方向或目的地,需要作出相關規定,不允許資本擅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