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釋放“揭榜挂帥”的鯰魚效應
近日,有媒體援引國家發改委消息稱,將採用“揭榜挂帥”等方式,持續加強氫能全産業鏈技術裝備攻關,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裝備,有效支撐氫能技術創新和産業高品質發展。
以重大需求“發榜”、不拘一格“選帥”、論功“行賞”——一直以來,“揭榜挂帥”被視作完善國家科技治理體系的重大舉措,能最大限度激發創新活力的新型科研製度安排。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挂帥”,也是強化高品質科技供給,加快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的重要抓手。不過在實踐中,隨著重大科技項目逐步進入中期驗收和後期“兌獎”階段,一些問題日益凸顯,亟須重視。
“設好榜”是“揭榜挂帥”的前提。然而,一些項目徵集渠道偏窄,局限于本地企業提煉科技問題形成榜單,對産業鏈現代化支撐不夠。或將不適宜項目納入遴選範圍,導致揭榜率不高,甚至立項後“流産”。榜單內容不全,責任要求等界定不清,定價機制不健全,也為合作留下隱患。
如何“設好榜”?完善張榜流程和項目定價機制是關鍵。筆者認為,一是科技主管部門要完善項目徵集機制,多渠道開展徵集,引導合適的項目進入徵集範圍,重點關注對産業鏈現代化支撐作用大的共性關鍵技術和“卡脖子”技術。二是要強化榜單資訊披露,明確入榜項目的技術指標、考核辦法、智慧財産權的使用和歸屬等問題,從源頭上防止“挂帥”後“流産”
“張榜選帥”是“揭榜挂帥”的基礎。現實中,一些項目由於發帖範圍窄、開放性不夠、輻射範圍小,張榜效果受到影響。在一些“選帥”中,多少會設置有關於學歷、資歷等的隱形門檻,這一現象不可不察。如何“選好帥”?筆者認為,或可嘗試打造發榜揭榜的統一雲平臺,優化人才資訊共用,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此外,還需營造公平、互信的揭榜環境。取消對揭榜人的不合理背景限制,拆除隱形門檻,讓領軍人才和具有專長的特殊人才出征“挂帥”,進而建設並形成人才高地和人才蓄水池。
科研攻關是“揭榜挂帥”的核心。由於科技攻關協同性和成果轉化不足,一些項目攻關成效不及預期。即使技術攻關取得成功,由於在之前的環節中對揭榜方整合産學研資源的引導不力,也多導致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梗阻。攻好關,根本上離不開靈活高效機制的保障。
具體來説,一是要靈活運用“揭榜挂帥”機制,提升攻關效能。或可根據項目的規模、技術複雜程度和風險程度等,實行“挂帥總負責制”或“首席專家制”,後者中的挂帥者只需要負責項目組織實施,技術攻關交由首席專家負責;還可採用“賽馬制”,由兩家以上單位平行攻關一些緊急任務,競爭選出“千里馬”。二是賦予挂帥者、首席專家在研發決策、任務分配、産品研製、經費分配等方面更大自主權,激發其攻關活力。三是構建深度融合的“揭榜挂帥”全鏈條機制。引導高校、企業、科研院所在“揭榜挂帥”項目實施框架下,圍繞創新鏈、産業鏈上下游關鍵節點,構建創新聯盟或共同體,匯聚優質創新資源,實現全鏈條打通。
績效評價是“揭榜挂帥”的要點。通過階段性評價及時管控科技攻關過程中的風險,是現階段應予以重點關注的事項。對於提前完成任務、取得“里程碑”成果的項目,未設立靈活“兌獎”的節點不利於激發創新活力。對於可能失敗的揭榜項目,如何保護設榜揭榜等多方利益及積極性,也仍待探索有效路徑。
在未來的探索實踐中,一方面要完善階段性評價,將項目結束時的一次性評價調整為階段性評價和綜合性評價相結合的辦法,在不同的節點實施階段性評價,以實現對風險的適當管控。另一方面,容錯及失敗退出、補償機制不可或缺。對因不可抗因素或者不可預見原因導致難以完成預定目標的挂帥者,可依據相關辦法予以適當免責,但應對免責的認定標準、認定流程以及免責範圍予以明確,從而保護創新積極性。同時,可探索引入市場化的保險機制降低風險。目前市面上已出現新型險種“揭榜險”,將由保險公司按照項目投入分別給予發榜人和揭榜人一定的補償。
設好榜、選好帥、攻好關、鼓好勁,完善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挂帥”機制,形成科技創新的鯰魚效應,將激發更多科技創新市場需求,激勵更多人才參與科研攻關。而更多外部創新資源的匯聚,創新創業熱情的持續燃燒,也必將助推高水準科技早日實現自立自強。
(作者:易高峰 吳 偉,分別係鹽城師範學院教授、浙江大學中國科教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