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中國道路是黨百年奮鬥的寶貴經驗
堅持中國道路是黨百年奮鬥的寶貴經驗
方向決定道路,道路決定命運。道路問題是關係黨的事業興衰成敗第一位的問題。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縱覽百年黨史,總結了包括堅持中國道路在內的十條寶貴經驗。堅持中國道路,是黨百年奮鬥得出的歷史結論。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必須牢牢堅持和弘揚這一寶貴經驗。
黨在百年奮鬥中始終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探索並形成符合中國實際的正確道路。近代以來,為拯救民族危亡、實現民族振興、擺脫落後挨打局面,中國人民和無數仁人志士奔走吶喊,尋找適合國情的新道路。辛亥革命之前,太平天國運動、洋務運動、戊戌變法、義和團運動、清末新政等都未能取得成功。辛亥革命之後,中國嘗試過君主立憲制、帝制復辟、議會制、多黨制、總統制等各種形式,各種政治勢力及其代表人物紛紛登場,都沒找到改變落後面貌的成功方案,中國依然是山河破碎、積貧積弱,列強依然在中國橫行霸道、攫取利益,中國人民依然生活在苦難和屈辱中。
1921年中國共産黨應運而生後,遵照共産國際指示力圖通過城市中心革命,推動中國革命事業。但經歷大革命失敗、付出血的慘痛代價後,在將革命重心轉向農村的過程中,我們黨逐漸認識到教條主義脫離中國革命實際、危害甚巨,必須在深入調查研究基礎上從中國實際出發制定革命政策和策略,進而開闢了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正確道路,最終成功奪取全國政權。新中國成立後,我們在蘇聯幫助下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經濟社會發展一段時期內取得顯著進步。隨著蘇聯模式的弊端逐漸顯現,毛澤東同志在深入調查研究基礎上寫下《論十大關係》,明確指出:“最近蘇聯方面暴露了他們在建設社會主義過程中的一些缺點和錯誤,他們走過的彎路,你還想走?”進而提出以蘇為鑒走自己的路的光輝命題,把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進行“第二次結合”。
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我們黨繼續探索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的正確道路。鄧小平同志明確提出“我們的現代化建設,必須從中國的實際出發”“把馬克思主義的普遍真理同我國的具體實際結合起來,走自己的道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這就是我們總結長期歷史經驗得出的基本結論”。以鄧小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深刻揭示社會主義本質,確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路線,科學回答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系列基本問題,成功開闢出一條正確道路,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以江澤民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以胡錦濤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繼續堅持中國道路不動搖。黨的十七大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科學內涵進行了概括,黨的十八大又予以豐富充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我們依然堅定不移走中國道路。2013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中強調,實現中國夢必須走中國道路。這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並深刻指出,“這條道路來之不易,它是在改革開放30多年的偉大實踐中走出來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多年的持續探索中走出來的,是在對近代以來170多年中華民族發展歷程的深刻總結中走出來的,是在對中華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傳承中走出來的,具有深厚的歷史淵源和廣泛的現實基礎。”在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過程中,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號召全國各族人民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團結帶領人民不斷拓展中國道路,續寫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嶄新篇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創造人民美好生活、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康莊大道,具有鮮明的人民性、規律性、創新性、先進性。中國道路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由之路,著眼於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顯著的人民性。中國道路是從自身實際狀況出發,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出發,體現了“物之不齊,物之情也”的規律性。中國道路既不同於傳統社會主義道路更不同於西方資本主義道路,而是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的現代化道路,具有鮮明的創新性。中國道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由中國共産黨所領導,奉行和平發展,堅持互利共贏,是為人類謀進步之路,蘊含強大道義力量,具有顯著的先進性。要深刻把握中國道路的鮮明特質,堅定不移沿著正確的中國道路奮勇前進。
在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和經濟文化落後的東方大國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國情與使命,決定了我們只能走自己的路。人類歷史上沒有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可以通過依賴外部力量、照搬外國模式、跟在他人後面亦步亦趨實現強大和振興。站立在960萬平方公里的廣袤國土上,吸吮著中華民族漫長奮鬥積累的文化養分,擁有14億多中國人民聚合的磅薄偉力,我們走符合中國國情的正確道路,具有無比廣闊的舞臺,具有無比深厚的歷史底蘊,具有無比強大的前進定力。新征程上,我們既不能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作者:沈傳亮,係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中國共産黨決策思想史研究〔1949-2012〕”負責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