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勢利導管好長期處方
著力完善配套措施、激勵辦法,讓基層醫療機構開出合理的長期處方,並在品質、藥事管理等方面提供保障,確保長期處方安全有效
長期處方是指具備條件的醫師按照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慢性病患者開具的用量適當增加的處方。近年來,在疾病譜轉換、人口老齡化的社會背景下,我國慢病人群在擴大,長期處方的需求日益增加。
慢病又稱為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的《中國居民營養與慢性病狀況報告(2020年)》顯示,與2015年相比,我國高血壓、糖尿病、高膽固醇血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病率和癌症發病率有所上升。高血壓、糖尿病、腦血管病、冠心病、慢性肺病、慢性腎功能不全等慢病,隨著疾病發展會影響身體各器官和功能,損害健康。慢病患者需要長期治療,提高生活品質。在定期檢查、按時服藥等治療手段的控制下,處於穩定期的慢病患者,只需定期復診開藥即可。
按照我國2007年公佈的《處方管理辦法》,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註明理由。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2018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藥學服務高品質發展的意見》,明確對慢性病患者可以開具長期處方。實踐中,一些地方也制定出臺了針對慢性病提供長期處方管理的政策,受到患者的歡迎。今年8月,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公佈《關於印發長期處方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提出對符合條件的慢性病患者實施長期處方政策。根據文件,患者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可以開到慢病用藥;長期處方的處方量一般在4周內,最長不超過12周。
經驗表明,長期處方一般適用於臨床診斷明確、用藥方案穩定、依從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穩、需長期藥物治療的慢性病患者。按照規定,今後長期處方可以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具,不適宜在基層診療的,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具,首次長期處方原則上應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具有與疾病相關專業的中級以上職稱醫師開具;在藥品範圍方面,放寬至治療慢性病的一般常用藥品,同時醫保予以按政策報銷,不對單張處方的數量、金額等作限制;基層醫療機構還能和上級醫院共用和流轉長期處方。此前,大量慢病患者到大醫院定期看病開方買藥,就診頻次較高,是造成大醫院人滿為患的因素之一。同時,患者花費也比較多,不如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報銷比例高。將長期處方權下放至基層,有助於實現分級診療,提高藥品可及性,還能減輕患者負擔。
面向未來,還應著力完善配套措施、激勵辦法,讓基層醫療機構開出合理的長期處方,並在品質、藥事管理等方面提供保障,確保長期處方安全有效。近年來,很多地方建立了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推行了基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助於加強對聯合體內基層醫療機構的指導,有利於對長期處方進行品質把控、對長期處方患者進行隨訪管理。例如,得益於緊密型醫聯體、醫共體的構建,福建省三明市、廣東省深圳市等地探索建立打包付費、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機制,高效利用醫保資金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激勵基層醫療機構加強慢病患者管理、提升服務品質,確保了長期處方安全有效。相關經驗值得參考借鑒。
小處方關係著全民大健康。一張張安全有效的長期處方,保障著廣大患者健康,守護著群眾幸福生活。建立健全保障機制,因勢利導管好長期處方,才能更好造福群眾,助力健康中國建設。
《 人民日報 》( 2021年11月04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