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
時代在發展,人權在進步。9月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這是中國政府制定的第四期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標誌著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進入了新階段。
實現人民充分享有人權是人類社會的共同奮鬥目標。中國共産黨的百年奮鬥史,就是一部爭取人民解放、保障人民權利、致力於人的全面發展的光輝歷史。中國共産黨堅持人民至上,堅持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堅持生存權、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堅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堅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發展道路,創造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偉大奇跡,譜寫了人權文明的新篇章。中國積極響應國際社會倡議,自2009年以來,先後制定實施了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人民的生活水準持續提升,各項權利得到更加切實保障,保護特定群體權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更加完善,人權法治保障進一步加強,全面參與全球人權治理,為世界人權事業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中國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已實現與國家發展規劃的對接和統一,成為世界上為數不多的連續制定多期人權行動計劃的國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新起點。中國已經進入高品質發展階段,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具備了多方面的優勢和條件。同時,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關係全局的歷史性變化,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更加強烈,對人權保障的要求不斷提高。奮進新征程,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將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為人權事業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使全體人民的各項人權得到更高水準的保障,不斷增強人民對於人權保障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的新特徵新要求,依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遵循《世界人權宣言》和有關國際人權公約精神,立足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確定了2021—2025年我國尊重、保護和促進人權的階段性目標和任務。要堅持依法推進,將人權事業納入法治軌道;堅持協調推進,使各項人權全面協調發展;堅持務實推進,把人權的普遍原則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堅持平等推進,充分保障所有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堅持合力推進,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共同促進人權事業的發展;堅持智慧推進,充分利用數字技術拓展所有人自由全面共同發展的空間。各級地方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有關部門要將促進全體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發展作為人權事業發展的總目標,結合各部門工作職責和各地區特點,制定並細化《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實施方案,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順利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人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過程,本質上就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和不斷推動人權事業發展的進程。”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發展道路,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不斷開闢人權事業新境界,中國人民的各項人權必將得到更高水準的保障,中國必將為推動世界人權事業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 人民日報 》( 2021年09月10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