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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需要綠色引領

2019-11-30 12:13:00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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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建言】

  作者:孫炳彥(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張媌姮(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經濟師)

  黨的十九大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指出,“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産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由脫貧攻堅戰到全面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需要綠色引領,走出一條綠色發展的鄉村振興之路。

  綠色應當貫穿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全過程

  脫貧與鄉村振興是一個事物的兩個階段:脫貧是鄉村振興的基礎,鄉村振興是脫貧後社會經濟發展的延伸。脫貧可以為貧困地區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創造和獲取財富的綜合能力以及相應的人力資源。脫貧攻堅的成效將直接決定鄉村振興的模式和品質。鄉村振興能進一步鞏固和提升脫貧成果,不再另起爐灶,不搞重復建設,盡可能減少資源浪費和發展成本,實現貧困地區的振興發展。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按照産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顯然,作為五大要求之一的“生態宜居”是綠色振興的具體體現。然而,綠色不只表現在生態宜居上,它應當成為鄉村振興的主線,貫穿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全過程,覆蓋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方方面面。

  綠色振興應突出綠色産業、綠色人居、綠色意識、綠色環境四個支點和綠色政策這個平臺。其中,綠色産業是鄉村綠色振興的物質基礎。為了向社會提供生態産品,讓貧困地區獲得“良性造血功能”,鄉村振興中的産業應是綠色産業。綠色人居是綠色振興的本質要求,它涵蓋了生態宜居的全部內容,包括飲用水、垃圾、廁所、村容村貌等。綠色意識是綠色振興的內力和保障,既反映了以何種道德水準和精神風貌實現振興,又反映了以什麼樣的生活方式實現振興,同時還直接關係到脫貧攻堅和綠色振興的真正效果。綠色環境是綠色振興的追求和儲備。農村美,美在綠水青山、鳥語花香。這種自然生態不應當被掠奪開發,而應是環境優美舒適、生態系統穩定的,這樣的生態環境是持續獲取“金山銀山”的有力儲備。綠色政策平臺則是對上述四個支點的支援與保證。

  協同推進精準脫貧和污染防治兩大攻堅戰

  生態脫貧是聯繫精準脫貧和污染防治兩大攻堅戰的基本紐帶,並已成為脫貧攻堅的重要方式。中共中央 國務院在《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創新生態扶貧機制,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力度,實現生態改善和脫貧雙贏。為貫徹執行有關指導文件,不少貧困地區正在積極探索和實踐包括産業綠色化扶貧、綠色生態資源轉化扶貧、環境導向型綠色減貧、“綠色+農業”扶貧等多種類型的發展模式。

  扶貧攻堅的對象基本上是條件艱苦的貧困地區。為此,《生態扶貧工作方案》提出實施退耕還林還草、京津風沙源治理、天然林資源保護等11項重大生態工程建設,使貧困地區的人民群眾從生態保護與修復中得到更多發展條件和生態實惠。

  在抓好生態脫貧的同時,還要協同推進兩大攻堅戰。當前,我國農業農村環境問題不容忽視。就貧困地區而言,由於地理位置偏僻、人口稀少、發展不足,違背自然規律導致的問題大多是生態破壞,是掠奪式開發造成的。因此,隨著脫貧步伐加快,必須重視脫貧和振興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這就要求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強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在脫貧和振興的過程中,要求以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圍繞污染物總量減排、生態環境品質提高、生態環境風險管控三類目標,突出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領域。

  可見,實現綠色振興要協同推進精準脫貧和污染防治兩大攻堅戰,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貫穿于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全過程,為鄉村振興築牢根基,使貧困地區真正脫貧,走出一條“既要金山銀山,又要綠水青山”的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文明之路。

  實現綠色振興要因地制宜、精準施策

  貧困地區致貧原因複雜:有的地理位置偏僻或地處深山老林,生態脆弱,生活生産條件艱苦;有的人口資源環境失衡,人口過多,多年掠奪式開發,陷入“越窮越墾、越墾越窮”的怪圈不能自拔;還有的受舊有思想、文化等因素制約,雖然具有發展條件卻沒有發展起來。實現綠色振興,要區別不同類型的致貧原因,找準實現綠色振興的路徑:對於為了“金山銀山”而丟了“綠水青山”的貧困地區,應在實施生態修復的同時,以綠色、高品質發展指導生産脫貧;對於資源稟賦差、生態脆弱、環境破壞嚴重或處於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的貧困地區,不易開發或不能開發,應實施易地搬遷脫貧;對於具有一定資源稟賦,生態環境良好,但屬於生態涵養區、保護區範圍內的貧困地區,可以考慮實施生態補償脫貧。

  除了上述原因,致貧還有一些共性因素,比如交通、通信等社會基礎設施薄弱,生産技術落後,科技教育水準低下等。因此,在頂層設計和分類施策時,要分析對當地致貧起主要作用的限制因素,找準激發脫貧內生動力的關鍵;同時,還要顧及當地發展與保護的薄弱環節,分清實現綠色振興路徑的前後順序、輕重緩急,以實現效益最大化。

  具體來講,在編制綠色振興規劃時,應科學進行産業規劃設計,做好生態資源評估,使産業規劃設計既符合貧困地區的生態條件,又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防止紙上談兵和竭澤而漁。要大力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重視生態空間規劃,加快補齊基礎設施短板,發展適用於貧困地區綠色振興的環保産業。在規劃目標中,還要體現鄉村綠色振興戰略要求和分期分批實施的階段性要求。

  在研製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時,應加強對環境的監督管理,包括因地制宜制定産業發展的禁限目錄,全面實施産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強化準入管理和底線約束,避免城市污染和工業污染向農村轉移。應完善各種環境經濟政策,包括制定出臺“生態補償條例”,做好脫貧攻堅和綠色振興過程中的生態補償;開展或完善公益林建設與保護、草原生態保護、濕地保護與恢復等重點領域的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的生態補償政策管理辦法。此外,還應出臺針對綠色振興的信貸、投資、稅收減免等環境經濟政策,採取市場化運作方式,吸引企業到貧困地區從事有關綠色振興的各種開發建設活動。

  《光明日報》( 2019年11月30日 05版)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