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淩月:推動“一帶一路”經貿合作區建設走深走實
“一帶一路”倡議提出5年來,我國已與沿線國家共建了70多個經貿合作區。境外經貿合作區的建立,促進了包括我國在內的多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成為拉動全球對外投資增長的重要引擎和國際産能合作的重要載體。合作區的建立不僅使我國優勢産業在海外形成集聚效應,也增加了東道國的就業率,提高了稅收,實現了“雙贏”。
但我們也應看到,在境外經貿合作區的建設過程中,仍存在一些挑戰。
一是一些合作區企業的投資回報期普遍較長。由於“一帶一路”沿線不少國家基礎設施配套條件還不夠完善:如缺水、缺電,影響企業的生産經營;公路、鐵路的運輸條件無法滿足物流需要;缺乏處理企業污水排放的環保配套措施等,使得境外經貿合作區企業前期投入較多,短期內贏利較難。
二是合作區融資渠道有限。目前,境外經貿合作區主要的融資渠道是銀行貸款,但中國的銀行在“一帶一路”沿線分支機構較少,雖然國家對合作區企業給予了一定的補貼和政策支援,但仍難以滿足合作區的境外資金需求,急需加大融資和政策支援力度,創新融資方式。
三是合作區企業的協同發展有待增強。由於合作區企業的來源地和性質多元化,在資訊的共用以及與當地資源、商業條件的匹配上存在重復規劃現象,不利於産業集聚效應的産生,進而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是合作區營商環境需進一步改善。目前,我國政府已經同境外經貿合作區的很多國家、地區簽訂了雙方合作框架協議,但由於部分國家和地區政策穩定性較差,使得一些合作區企業的優惠政策難以落實。
五是企業海外經營管理人才不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大多是欠發達地區,對人才的吸引力普遍不強,加之配套政策不理想,不利於引入相關經營管理人才。此外,合作區企業的黨建工作較國內面臨著不少新情況、新問題和新變化,需進一步創新企業的黨建工作模式。
當前,需要抓住機遇,迎接挑戰,不斷推動境外經貿合作區企業建設進一步走深走實。
第一,要創新融資方式。在深入研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別動態,客觀評價其綜合發展環境的基礎上,有區別、有重點地進行融資。比如,在條件成熟的國家和地區增設銀行分支機構,提高對外放貸的許可權和境外處理能力;採取無形資産貸款、託管公司託管、互助擔保聯盟、實物所有權轉移、風險投資等辦法獲得融資;有序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人民幣跨境結算等。通過不同的金融保障方式,為境外經貿合作區企業提供高品質的項目資金支援,以縮短投資回報期。
第二,要推動國家間經貿合作協議的落地。圍繞“一帶一路”建設的重點方向、重點國家、重點領域,立足處理好重大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尤其要加大支援公用設施建設和社會民生項目的比重,提高當地社會團體及民眾對共建“一帶一路”的獲得感和認同感,努力實現“民心相通”。
第三,要加大社團組織與有關國家的合作力度。目前,我國成立了與“一帶一路”境外經貿合作區有關的社團組織數十個,通過它們與境外合作區東道國政府、社團組織間,進行溝通、協商,廣泛參與雙邊、多邊貿易規則的制定,促進相關政策規則及標準體系的相互相容,促進雙邊經濟合作深入開展。
第四,要建立企業間交流共用機制。在“一帶一路”沿線不同國家的不同經貿合作區企業間,可考慮以某一個或某幾個行業龍頭企業為主,建立起一個企業間資訊共用、利益共用的常態化交流機制,實現智力、資訊等資源的綜合效益最大化,以提升企業的綜合服務能力,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第五,要重視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養。一方面,要通過提高薪酬待遇等方式,在全球範圍內加大企業急需的經營管理人才的引進力度。另一方面,可以與國內相關專業的院校合作。
第六,加強黨對合作區企業的領導。例如把黨的組織建立在工會上,在與東道國政府及企業打交道時既便於開展工作,又能夠加強黨對合作區企業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