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商報《臺商週刊》記者,1987年11月臺胞返鄉探親時,任新華社駐廈門記者,親歷了臺胞在廈門與親人相聚的情景。
上世紀40年代,從臺灣到廈門做生意的汪先生,與大家閨秀陳小姐結成連理,生下一個兒子。之後,汪先生回臺灣購貨,留妻子在廈門看守房産。1948年,汪先生跟著接兵的國民黨軍隊到大陸,被解放軍俘獲,隨後參加解放軍。等他再次來到廈門,發現妻子和兒子不見了。一打聽, 原來妻子帶著4歲兒子,渡海到臺灣找他去了。從此,這一對兩岸夫婦陰差陽錯,隔海相望。
起初,他以為很快就能回臺灣。隨著時間推移,他只好另建家庭。而在臺灣的妻子,卻獨自苦守著孩子指望團聚的那一天。 一年又一年過去了,原來的大家閨秀變得憔悴,變得鬢髮斑白。
終於,1988年初,陳女士第一次回到家鄉廈門。但是當她聽説汪先生已經再婚時,頓時萬念俱灰。她住在侄兒家,接連幾天輾轉難眠,淚水濕透了枕被。
1988年2月24日,年過六旬的汪先生流著淚,在家裏向筆者訴説了他彌補內心愧疚的意願。
我從臺灣返回大陸,離家時,曾經寫過信給廈門的妻子。隨軍南下以後,我回到廈門去陳家找,才知道她去了臺灣。
我在陳家務農一年多,燒土、篩谷、擔稻。想她的時候,就把寄來的信和兩人的結婚照拿起來細看。臺灣那一邊,公婆死了,她失去了依靠。為了撫養兒子,她賣菜、載貨、開店,什麼都幹。
她來廈第二天,我們見面,默默相對,説不出話來。她哭,我的淚水也往肚裏流。坐到中午,她説累了,拿出500美元,説是臺灣的兒子孝敬我的。
我從提貨單上看到,她寫的姓,仍然按慣例加夫姓,寫“汪陳”。她告訴我,我在臺灣的父母已經過世了。她也是拖磨,原來很秀氣的,皮肉都變粗糙了。我不禁心酸,説:“兒子是靠你撫養成人的,你辛苦啊!”我説,我又建家庭了,請原諒。她説,過去的事,就免講了。
第一次見面,她坐飛機頭暈,我騎車去市場跑了一個多鐘頭,買來兩隻鱉讓她吃了滋陰補氣;她不吃公雞,我買母雞;不吃桔,我就買橙……
每次去看她,我都帶著水果、補品去,低著頭説:“我對不起你。”她心裏很苦,每次見面半小時,就催我回家。
她問我:以後怎麼辦?我説,死也要死在臺灣,我還有親人在臺灣呀!
見面沒歡喜,反而淚眼相對,兩人都吃不香睡不著,變瘦了,是心煩的。
她離開廈門的前一天晚上,我半夜3點睡不著,5點多起床,騎車去,送給她一尊千手千眼觀世音像和茶葉、當歸等東西,希望菩薩保祐她。我還寫信,托她帶回臺灣給兒子。信中説:有機會來廈門家鄉一趟,父子見面,這樣,離開世間,我也滿足了。
在機場,我請她保重身體。她勸我不要踩三輪車了,説年紀大了,生活有困難,會叫兒子寄錢給我的。
上機時,她告訴我,她坐的位置靠哪個窗口。我們兩人邊揮手邊流淚。我在地面上注視著那個窗口,直到看不見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