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一:如何應對大陸新勞動合同法

時間:2007-11-07 09:12   來源:台灣網綜合
  對立法者而言,新《勞動合同法》作為一部從一審到四審經歷了近3年的新生法律,它的臨盆可能不是一句“瓜熟蒂落”能輕易概括的,就立法程式而言,它的降生是一個過程的結束,而對於法律的實施以及對廣大的人力資源從業者而言,它才剛剛開始。

  2008年1月1日新勞動合同法開始施行,新法規的出臺將同等影響到國有企業、外資企業、私營企業等對於人力資源的管理。面對新《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在大陸的臺資企業應該怎麼樣理解他,認識他,進而應對他呢?小編就有關合同法熱點部分進行了解讀與提示……

新聞點擊:華為10億"逼"走近萬員工,合法還是無理?

焦點事件:近萬名華為員工被要求在明年元旦前主動辭職。近日,深圳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對這些工作滿8年的員工提出以上要求,他們辭職後可再與華為公司簽訂1~3年的勞動合同。由於華為是著名的標桿企業,因此,這一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在社會開工上引起轟動……

第一種聲音:華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合法

    按我國現行《勞動法》的規定,華為公司與7000多名員工進行協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了這些員工經濟補償,華為公司的行為是合法的。既然華為公司的行為合法,為什麼又讓有些人對此提出質疑呢?就是因為華為公司的行為正好發生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夕,不免讓人對它産生規避法律的嫌疑。更多>>>

第二種聲音:隨意“炒魷魚”損害企業競爭力

    新的《勞動合同法》,某些人稱其“偏向”勞動者,會“損害”企業競爭力。實際情況卻是,這恰恰是令傾向資方的天平重新歸零,使人本社會、人性化倡導實至名歸。企業必須認識到,發展進步的根本是人,榮辱與共的凝聚力才是智慧與財富的創造源泉。一些企業總抱怨員工頻繁跳槽,敬業精神與職業道德不足,可為什麼就不捫心自問:己所不欲,是否勿施於人。 更多>>>

新勞動合同法全文發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全文(2007)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英文版)(2007)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日文版)(2007)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韓文版)(2007)

*從用人單位角度看新勞動合同法*

解讀一:規章制度制定程式愈加嚴格
讀二: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將面臨強大罰則
解讀三:引導訂立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解讀四:競業限制與保密條款“意思自治”解讀五:嚴格界定出資培訓並限制違約金的適用範圍
解讀六: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將有更多法定條件
解讀七:擴大經濟性裁員的範圍
解讀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總體成本增加
解讀九:對勞務派遣的規範與限制
解讀十:大力推行集體合同制   

 

*各方評論*

勞動者權益保護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勞動合同法的價值:穩定勞資關係
常凱:勞動合同法絕不是要企業倒閉    

勞動合同法“臨界點”現象透析
萬寶盛華稱:勞動合同法改變中國企業用工方式  
勞動合同法是否保護企業利益
《勞動合同法》無勞動者權益保護過頭問題  
健全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當有新思路
勞動合同法實施前我們該做些什麼

*企業如何應對新勞動合同法*

變化十二:勞務派遣
變化十一:非全日制用工
變化十:經濟補償金
變化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變化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關於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二、關於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變化七: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變化六:企業規章制度
變化五: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
    一、試用期
    二、違約金/培訓協議/商業秘密/競業限制
變化四: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勞動報酬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變化三:勞動合同的簽訂
變化二:合同簽訂原則與勞動者告知義務
變化一:適用主體和範圍發生變化

*新勞動合同法熱點解讀*

規範用工:透視勞動合同立法
解讀新《勞動合同法》:無檔案,合同不生效嗎
用人單位需小心:勞動轉派遣不合法
《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及現行法規政策的主要區別
勞動合同法:無期限合同不是鐵飯碗
《勞動合同法》規定裁員時應優先留用三種人
勞動合同法讓勞務派遣更規範有序
解讀《勞動合同法》:無固定期限合同將成主流
《勞動合同法》解讀:未被續簽合同 可獲單位補償
無固定期限合同保護勞動者 刺激企業臨界炒人?
專家解析勞動合同法:炒老闆魷魚不用付違約金
解讀勞動合同法:億萬勞動者維權的“利劍”
著力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中規範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防止單位濫用
督促外資企業保護工人權益
連續工作滿十年用人單位應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強迫勞動將受罰
加大對試用期勞動者保護力度
用人單位違法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加重 
 

 

 

編輯:陳寧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