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蘋果手機臺灣只分到0.5%利潤

時間:2011-10-17 08:36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據中新社香港電 根據柏克萊學者研究,一個iPhone,臺灣僅分到0.5%的利潤,是韓國的1/9。臺灣出版的最新一期《財訊雙週刊》刊文認為,一旦蘋果牌産品在手機、電腦市場鯨吞蠶食,臺灣電子業過去十多年間的升級努力,將一夕之間付諸流水,只能爭食蘋果“不屑做”的工作。

  文章説,今年7月,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研究員及兩位爾灣分校教授聯合發表論文《蘋果的iPad和iPhone誰分到最多價值?》,文中厘清一件事實:雖然眾所皆知,熱門的蘋果商品都是在中國大陸製造,但最後依舊是品牌的宗主國──美國,分享到最多利益,在iPhone4、iPad分到58.5%、30%的利潤。數字之高,超乎多數人預期。

  而臺灣,雖然民眾認為,以鴻海為主的臺商該是蘋果家族之所以成功的背後推手,因此分到的利益應極為可觀,但事實上,一個iPhone,臺灣僅僅分到0.5%的利潤,iPad為2%。

  韓國憑藉三星、LG供應的記憶體、處理器等關鍵零組件,則分別在iPhone、iPad輕鬆賺上4.7%、7%的利潤,分別是臺灣的9倍、3.5倍。

  柏克萊研究員林登説,“雖然蘋果公司將所有‘硬’工作都外包,讓給亞洲國家去做,但真正高附加價值的産品設計、軟體研發、産品管理、行銷以及其他高薪工作都留在美國。”

編輯:王君飛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