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五一勞動節要不要補休?28日臺灣有網友踢爆,某化粧大廠把五一勞動節的假,平均除以全年上班日,也就是員工每天可“補休”2分鐘,讓臺網友大呼太扯,臺當局“勞委會”也強調將派人調查。
報道稱,有臺灣網友在網上截圖爆料,“某公司五一勞動節調整休假超強策略”,貼出該化粧品公司的公告寫著,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9日發佈“2011年全年總休假日一覽表”:“五一勞動節為勞工特定假日,因採工時制調整至全年的工作日,平均一天2分鐘的方式對應,即勤務時間調整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6分”,網友大呼太扯了。
臺網友説,公司“精算”出以休假時數8小時除以250個工作天,讓勞工每天少上2分鐘的班,來取代五一勞動節補休的休假方式,“只能説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甚至還有網友諷刺,“這可得諾貝爾經濟學獎”。
臺當局“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回應,公司若要挪移勞工休假日,應先經過勞資協商同意,“假可以挪移,但不能這樣分割”,企業不能用“平均”的概念,此舉跟“勞基法”的目的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