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隨著臺灣民眾對著作權的重視,島內企業的盜版率逐年遞減,去年已經降為40%。
近幾年來臺灣島內商用軟體盜版率逐年下降,從2001年盜版率的50%以上,到去年為止已經降到40%。推行反盜版的臺灣商業軟體聯盟除了積極查緝企業的軟體使用情形,更進一步指出,業務人員等筆記型電腦如灌有盜版軟體一旦查獲,企業必須負擔賠償責任。
臺灣商業軟體聯盟曾經查過上市、上櫃公司正版軟體使用情況,曾經有一間公司因此被判必須負擔2000萬元新台幣的罰款。據指出,島內“著作權法”有分民事和刑事兩部分刑責,民事部分依照侵權金額計算賠償,而刑事部分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