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實惠較大的群體是月收入在2000元至3500元之間的群體,9月1日後,這部分群體將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據了解,這部分即將退出個稅納稅的人數大約有6000多萬,從而使個稅納稅人數由現在的約8400萬銳減至約2400萬。從這個數字的變化,我們可以看出,眾多的中低收入群體將獲得實實在在的實惠。
個稅具有調節收入的功能,但也有專家表示,不能把所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都加在個稅的身上,個稅也承擔不起這麼多的重任。此次個稅的調整,僅僅是稅改的一步,也不能期望一步到位。
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已經進入倒計時,幾天后將正式實施。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稅法修改後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稅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後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入庫,均應適用稅法修改前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從這一解釋來看,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是否能儘早的享受到這一優惠,還要看到單位發工資時間,也就是説根據勞動者實際取得工資薪金的時間來判斷。
修改後的個稅法,最大的特點有兩個:一是提高了費用扣除額,從原來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3500元,提高的幅度較大;二是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結構,由9級調整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最低的一檔稅率由5%降為3%。這兩個明顯的變化,反映出我國通過個稅杠桿的運用,大幅度減輕中低收入納稅群體的負擔,適當加大了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獲得實惠較大的群體是月收入在2000元至3500元之間的群體,9月1日後,這部分群體將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據了解,這部分即將退出個稅納稅的人數大約有6000多萬,從而使個稅納稅人數由現在的約8400萬銳減至約2400萬。從這個數字的變化,我們可以看出,眾多的中低收入群體將獲得實實在在的實惠。